“新余春色 文化春天”诗文、摄影大赛通知
春好易逝,花好终落。把春留住,让花永驻最佳办法莫过于笔和相机。市文广新局决定举办“新余春色 文化春天”诗文、摄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
新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参赛对象和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对象:全市写作、摄影专业人士和爱好者
此次比赛体裁为诗歌、散文、通讯、摄影作品。
参赛作品主题:诗文限定为“新余春色、 文化春天”,摄影作品内容限定为花卉。
参赛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要求:①紧扣主题,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数码照片,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每位参赛者可投稿不超过5幅作品(不收组照,可少投不可多投)。照片要求JPG格式数码照片,照片文件不小于3MB,不按照要求投稿的参赛作品将自动放弃参赛资格。谢绝电脑后期特技制作、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②参赛作品的JPG图片标题命名格式为:作品标题+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另每张照片必须另外填写拍摄作者单位、通讯地址、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图片说明(以文本文档形式填写)。与活动主题不符的作品不能参赛。
③所有入选作品将在适当时间公开展出,主、承办单位有权将作品用于宣传、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如因此产生纠纷,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诗文作品要求
①作品内容须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新余春色或美景有关,主题鲜明,内容生动;
②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三、奖项设置
诗文、摄影各设1等奖1名,10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2等奖2名:5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3等奖3名:1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入选作品奖若干:精美礼品1份。
四、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邀请写作、摄影专家、主办方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本次比赛同一作者不重复评奖。
五、相关事项
1、本次大赛自2016年3月25日开始征稿,截稿日期:2016年4月29日。应征作品直接投送电子稿件至电子邮箱:1459218503@qq.com,联系咨询电话:7091332。
2、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认可本大赛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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