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森林湖杯”醉美五指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森林湖杯”醉美五指山摄影大赛主办:中共五指山市委宣传部
承办:海南省摄影家协会
五指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冠名:五指山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海南省航拍协会
参与方法
【拍摄主题】
反映五指山城市建设之美、自然生态之美、黎苗风情之美的摄影作品,重点突出五指山市森林湖社区养生项目的建设成果。
【获奖作品数量及稿酬】
特等奖1幅(组),稿酬10000元(以森林湖项目主题为评选对象)
一等奖1幅(组),稿酬6000元
二等奖2幅(组),稿酬各4000元
三等奖4幅(组),稿酬各2000元
优秀作品共80幅(组),稿酬各500元(其中30幅作品以森林湖项目为主)
(备注:同一作者获等级荣誉不得重复,颁发荣誉证书,主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集时间】
2016年12月18日至2017年1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作品要求】
1.省内外摄影爱好者及森林湖项目小区业主均可投稿。
2.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
3.作品必须取材于五指山市境内,以森林湖项目为拍摄重点,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和时间。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作品入选获奖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6M)。作者请务必将获奖作品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获奖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对于获奖作品,主承办及冠名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宣传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凡有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作品及行为,取消入展资格。拍摄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全部由拍摄者自行承担。
【投稿须知】
采取网络邮箱投稿。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住址等资料及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作品名等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最长边1024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发送至邮箱hnshexie@163.com。
【其他】
1.征稿期间(2016年12月18日至2017年1月20日),凭海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各市县摄影家协会会员证以及其他省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可免费进入各景区拍摄。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次摄影大赛解释权归主办方。
3.联系人:飞一扬1397689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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