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3-31 15:43:13

纪念安琪创业30周年摄影作品、文物征集评选启动

1.作品要体现“感受安琪温暖,凝聚安琪之美”主题,其他题材作品不予参评,黑白、彩色不限,作品拍摄时间自建厂以来均可参展,特别欢迎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照片参展。
2.摄影作品分类:相机纪实类、相机艺术类和手机纪实类。
(1)相机纪实类:纪录类摄影作品除允许构图剪切外,不得利用任何软件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
(2)相机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可以对人或景观(建议有安琪背景或元素)进行创作,对摄影技法不作限制。
(3)手机类:可以自行分纪实和艺术类投稿,投稿时请标明手机投稿并标明手机型号或保留原始数据;相关要求与相机纪实类、艺术类要求相同。
3.相机类作品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本次影赛只接受电子文件,胶片拍摄作品请自行扫描后转成电子文件投稿。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200像素;正方形作品边长为1000×1000像素。手机类作品边长不低于640像素,方形按长边算。
4.作品标题、文字说明要求。作品标题格式:单位、姓名、作品名称、类别,如:宜昌工厂张**安琪的脚步(手机纪实类)。简单文字说明(100字以内,包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照片拍摄故事或说明)信息按每份作品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报送。
5.投稿类别及数量要求。同一作者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10件(每幅/组作品为1件)。纪实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
文物作品
1、文物要具有代表性,能见证安琪奋斗及酵母文化传播的历史,要求是2000年以前存在的物件,如办公物品、工程及研发用品等;
2、文物提供者在上交文物实物时,一并尽可能提供简要文字说明(文物背景资料与价值)。文物标题格式:单位、姓名、文物名称,如:宜昌工厂张** 安琪促销礼品。简单文字说明(100字以内,包含文物名称、收集者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文物背后的故事或说明),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3、文物收集除号召员工主动收集外,各支部应该主动联系部门已退休人员,寻找有价值的文物或者有关线索。

投稿方式
2016年4月10日前将征集的作品汇总,摄影作品均以邮件形式投送稿件。收件邮箱:284800901@qq.com、264228359@qq.com
文物作品可直接报送或邮寄,邮寄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邮编:443000,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15871670065    0717-6369390。

评选及奖项设置
(一)摄影大赛聘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获奖数量视征集总体情况设定。文物作品设入选奖。获奖摄影作品和入选文物将于4月下旬展出。
(二)设置优秀组织奖,用以表彰在此次征集评选活动中积极组织、认真负责的单位。
(三)获奖情况将发文通报并于安琪公司内部宣传。获奖照片及入选文物版权归安琪公司所有,可用于安琪公司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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