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7-31 07:50:53

10000元 丽水市“美丽河湖”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9 12:19 编辑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丽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奏响新时代田园牧歌,打造世界级诗画丽水,复兴升级版农耕文明,争当中国特色乡村振兴的排头兵,打造绿色发展中国方案的鲜活样板,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目标要求。通过“美丽河湖”创建,全力打造瓯江国家河川公园,把丽水建设成最美“浙江大花园”核心园。特举办丽水市“美丽河湖”摄影大赛征稿活动。

《生态好溪》徐农艺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丽水市水利局
承办单位: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丽水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
   作品须反映丽水在“美丽河湖”建设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内容包括瓯江国家河川公园、丽水水生态、水景观、“九湖千岛”核心景区等优美的自然环境;丽水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河湖现代化建设和管理、大溪治理提升改造等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中小河流及农村沟渠、池塘治理等场景;灌溉工程遗产等河湖人文历史文化景观。所有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和谐、积极向上,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征集时间
   2018年7月30日至9月15日


《云和湖晨曲》刘海波

四、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形式、风格不限,相机、手机拍摄不限。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每组数量限4~8幅)。
   2、所有投稿作品均采用电子照片形式,格式一律为jpg、长边不超过1024像素。投稿时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如未注明拍摄地点,视该作品为不符合参赛要求),组照须标注照片顺序。投稿邮箱:944067193@qq.com,联系人:孙晓丽, 电话:0578—2112913。
   3、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在不改变环境要素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后期调整,可以适当调整色彩饱和度,但不能改变拍摄现实原貌,拒绝对色彩进行过度修饰和处理。拒绝电脑特技制作、以合成的作品参赛。如不符合要求作品参赛,经核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涉及相关权益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5、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
   6、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7、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明珠》吕周亮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入选奖50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所有奖金(人民币)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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