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大美淅川,与法同行”摄影征集
你眼中的“大美淅川”“大美淅川 与法同行”摄影大赛活动实施方案
在建党99周年来临之际,为全面记录和展示淅川法院全体干警在县委政府领导下,为建设大美淅川所做的努力和奉献,中共淅川县委宣传部、淅川县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大美淅川 与法同行”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迎‘七一’ 大美淅川与法同行”!
二、大赛时间
即日起正式启动,征稿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以收到作品为准)。征稿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奖,并进行颁奖,“七一”建党节当天集中展览。
所有参赛活动信息将在“淅川县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征稿要求
参赛人员不限,作品要紧紧围绕淅川法院在 “服务全县大局、公正司法为民”这一主题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淅川生态建设、水质保护、脱贫攻坚、民生事业、城市建设等内容的原创作品,作品要采用纪实手法,充分展现淅川县法院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取得的新变化、新成果、新气象、新面貌。
具体内容如下:
1
反映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方面的照片
2
反映法院在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照片。
3
反映法院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照片。
4
反映法院在便民、利民、为民方面的工作照片。
5
反映法院在服务城市建设的照片。
6
反映法院在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照片。
7
反映法院在巡回开庭、送法进校园、为农民工维权、普法宣传等方面的照片。
四、作品要求
1、 参赛者须以个人为单位,所有参赛作品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参赛作品要提供摄影作品的较详尽背景材料,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反映内容等情况,并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作者署名限一人,两人及以上者只奖第一位作者)、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获奖作品入围后,作者必须提供该作品的原始图片电子版,图片大小不小于5MB。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2、 所有来稿体裁、风格、流派、黑白、彩色不限,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当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进行后期合成处理,改变原始拍摄场景内容。
3、参赛作品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新颖、创新,符合主题、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创新感的作品。
4、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举办单位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5、本次活动不退稿。凡获奖作品活动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并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及媒体宣传等非商业性使用中,不再另付稿酬。
别急,还有大奖等着你哦~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000元(3名)
二等奖:800元(5名)
三等奖:500元(8名)
优秀奖:200元(30名)
注:评奖时,参赛者不能同时荣获一等奖和二等奖。
所有获奖人员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六、投稿地址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宣传科
邮编:474450
邮箱:xcfyxck@163.com
联系电话:0377-69360685
七、相关事项
1.投稿者请务必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如因作者资料缺失或不准确而导致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失去参评资格,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2.参赛者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则,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解释。
淅川县委宣传部
淅川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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