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0-5-30 15:44:12

3000元 “诗画鄠邑——2020年全民 摄影大赛”公告

       为展示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发现鄠邑新区发展变化,展现人民幸福生活,呈现美丽乡村、美丽人家风貌,现决定举办“诗画鄠邑——2020年全民摄影大赛”。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宣传部
          西安市鄠邑区总工会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网信办
          西安市鄠邑区融媒体中心
          共青团西安市鄠邑区委员会
          西安市鄠邑区妇女联合会
          西安市鄠邑区人居办
          西安市鄠邑区诗词楹联协会
承办:西安市鄠邑区摄影协会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宣传(2020年5月20日至6月19日)。为做好活动前期宣传造势,扩大活动影响,由区委网信办、团区委、区融媒体中心制作短视频、发布活动公告,提高全民知晓率,发动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集中采风(2020年6月20日至7月17日)。各镇街负责推荐3-5个人居环境整治典型村、10户美丽庭院,由区人居办、区妇联综合考量后确定采风地点,区摄影协会组织摄影家开展集中采风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多视角地来捕捉、记录和展示我区美丽乡村、美丽人家工作实效。
第三阶段:网络展示(2020年7月18日至8月14日)。由诗词楹联协会为入围作品题诗,区委网信办、团区委、区融媒体中心分别利用各自平台对所有入围作品进行短视频等展示。同时,由区委网信办开通投票渠道,分批次对“诗画鄠邑”入围作品开展网络投票,最终票数作为评奖重要指标。
第四阶段:组织评奖:(2020年8月15日至8月31日)。由专家评审组为入围作品打分排名,并参考网络展示投票情况确定作品名次。
第五阶段:颁奖展览(2020年9月1日至9月20日)。拟定于9月中上旬,在全区集中展示获奖作品,并举行颁奖典礼,为获奖者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负责以短视频等灵活形式在全媒体推送展示获奖作品。
作品投稿时间:活动启动之日至2020年8月15日。
三、参赛对象
全社会各界人士。
四、奖项及奖金
(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
(二)奖金设定
一等奖(3名):30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二等奖(10名):10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三等奖(15名):5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优秀奖(30名):1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以上奖项分别颁发相应获奖证书,本次摄影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不重复获奖。
五、投稿细则
(一)本次大赛面向全社会征集关于展现鄠邑区人居环境相关摄影作品,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投稿,不收参赛费。
(二)参赛作品应紧扣“鄠邑区人居环境”主题,单幅和组照均可;每组组照作品不超过4幅。每位作者限投稿10幅作品,每幅作品必须注明拍摄地点,且均为鄠邑区所辖镇、村、户。每幅作品需为jpeg格式电子版,作品的文件大于3MB,长边3000像素以上(珍贵作品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作品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可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可对对比度、密度、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不得违背拍摄对象客观属性。
(四)投稿方式
1.本次大赛采用个人投稿和集体报送2种方式。
2.个人参赛作品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hxsyxh@163.com。
个人作品命名方式: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手机号码。
集体报送需由报送单位收集个人参赛作品,发送指定邮箱或拷贝到鄠邑区摄影协会。集体报送作品的文件夹命名方式:作者姓名+拍摄地点+所属单位名称+手机号码。
六、有关说明
(一)活动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印刷等方式将投稿作品用于出版画册、举办展览以及其他非商业宣传,不再支付报酬。
(二)作品必须原创,严禁转载,不得冒名,投稿作者必须拥有对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将不予征集和采纳。
(三)作品必须保留完整EXIF信息的数码照片,拍摄设备不限(相机、航拍器、手机均可,但作品像素和大小必须符合参赛作品要求)。
(四)作品只能为一人报送,不得以两位以上作者名义投稿。
(五)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摄影大赛组委会。
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并承诺遵守本活动之所有规定。
七、联系人及电话
投稿联系方式:
鄠邑区摄影协会   
投稿邮箱:hxsyxh@163.com
联系人:张杰   电话:13519131798
             崔旭阳    电话:1822900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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