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唐诗之路”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杭州、宁波、绍兴、舟山、台州市及所属各区县(市)摄影家协会:为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打造诗路文化带的决策部署,按照《浙东唐诗之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要求,现面向杭州、宁波、绍兴、舟山、台州5市摄影师征集摄影作品。用摄影作品展现浙东唐诗之路的自然生态、人文景观、和生产生活等场景,以凝练彰显“诗心自在”的文化内涵,推动“浙东唐诗之路”的文化艺术发展,助力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和“重要窗口”建设。
一.“浙东唐诗之路”建设背景
浙江自古丽逸江南、山灵水秀,古越之地、人文蔚兴,先人山高水长之风、两浙钟灵毓秀之境,吸引历代思想先哲、文人墨客来浙江游历论学,是华夏历史上经济文化高地之一。先人择水而居,繁衍生息,以主要水系(古道)为纽带贯穿全省,勾勒出浙江诗路文化的“五幅地图”,“以诗串文”“以路串带”,绘就了包括浙东唐诗之路等“四条诗路”,构成金文字形的“文”字。“一文含四带,十地耀百珠”,文化之魂深深镌刻在浙江大地上,是历史留给浙江的宝贵财富,是浙江人民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为此,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诗路文化带的决策部署。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大花园大都市区建设行动计划,落实《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浙政发22号),着力抓好“四条诗路”建设,率先启动并建设好浙东唐诗之路文化带。
二.征稿要求
本次征集的摄影作品必须拍摄于八大类项目及其子项目(详见附件1),反映浙东唐诗之路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生产生活等场景,体现“诗路浙江”丰富的人文精神,用影像记录、展现浙东唐诗之路的风貌。
入选作品每幅(组)稿酬300元。入选作品将用于浙东唐诗之路的宣传展示和浙东唐诗之路文化旅游地图的宣传展示和网络传播。请上述5市摄影家协会组织市本级及所属各区县(市)摄影家协会做好作品征集工作。
摄影作品创作风格不限、类别不限,需为彩色照片,组照、单幅照片均可。组照作品每组限4-8幅。投稿需认真填写并提交作品信息表格(详见附件2)。作品需提交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截止
四.征稿对象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五.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tangshizhilu2020 163.com
作品请以“浙东唐诗之路征稿+作者姓名+所拍摄的子项目”为邮件主题(如:浙东唐诗之路+张**+会稽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雅菁、李锦
邮箱:tangshizhilu2020 163.com
电话:0573-89390292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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