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南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8 12:15 编辑“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首府南宁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摄影大赛作品
征集启事
为自治区党委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南宁市委关于强化宣传动员,让创城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要求,进一步把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引向深入,教育和引导全体市民提升文明素质,参与文明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因知而爱、因爱而行、因行而果,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由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摄影大赛活动即日启动,现面向社会征集优秀摄影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承办单位:南宁日报社、南宁市文联
二、参赛细则
(一)作品征集范围:
1.参赛作品围绕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突出表达南宁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发生的新变化、新故事、新气象,广大市民的新感受、新表现、新期盼,作品力求创新,用新视野、新角度、新思维拍摄出符合主题的优秀作品。具体内容包括:⑴市容市貌变化、基础设施完善;⑵公共秩序改善、公共服务优化;⑶文明风尚培育、文明健康生活;⑷志愿服务活动、先进模范风采等;
2.作品拍摄时间: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3.拍摄范围:以南宁市七个城区为主。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谢绝电脑合成作品,数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及裁剪等适当调整;
2.参赛作品均为数码相片,文件为JPG格式,单幅大小不能低于5M,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5件,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8幅,按顺序说明,投稿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
3.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所有提交照片一律不退。
(三)投稿时间及方式
1.投稿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
2.投稿方式:作品发送至邮箱nnrb-stpxwzx 163.com
三、权责声明
1.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严禁任何照片造假,如出现剽窃等侵权行为,大赛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侵权者造成主办方损失的,应依法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2.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获奖作品(在公益宣传范围内免费使用),不另付稿酬;
3.若参赛作品内容涉及艺术、电影、文字、图案或肖像等,参赛者必须在提交作品前已经获得合法使用权或许可;
4.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金、证书,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获奖者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5.所有参赛作品,作者一经递交作品,将视为同意执行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6.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7.本次大赛评委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8.本次大赛截稿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24时。
四、作品评选
(一)初评:首先由评委筛选出150件作品入围;
(二)复评:在150件入围作品中筛选40件,依次评选出特等奖2件,一等奖3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25件,其他110件为优秀奖。
五、奖项设置
(一)特等奖:2件,每件奖金5000元;
(二)一等奖:3件,每件奖金3000元;
(三)二等奖:10件,每件奖金2000元;
(四)三等奖:25件,每件奖金1000元;
(五)优秀奖:110件,每件奖金500元。
注:相关奖项奖励金额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承办单位代扣代缴。
六、本作品征集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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