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雅颂·廉洁忻州”书法美术摄影展征稿启事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8 11:54 编辑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在全市营造崇尚廉洁、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增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行动自觉,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风雅颂·廉洁忻州”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活动。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清风雅颂·廉洁忻州
二、主办单位
忻州市纪委监委
三、承办单位
忻州市艺术研究院
忻州市五台山书画院
忻州市山水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五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忻州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忻州市书法家协会
忻州市美术家协会
忻州市老年书画研究会
忻州市摄影家协会
忻州市数码摄影家协会
忻州市工艺美术协会
五、征稿对象
面向全市社会各界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征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六、征稿范围
1.书法: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刻作品、篆书(篆刻作品、篆书均需附释文)。
2.美术:国画、油画、漫画、农民画、剪纸等。
3.摄影: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
七、征稿要求
1.征集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联系实际、贴近生活,富含思想性、注重艺术性、体现时代性。书法作品以古今廉洁诗词文章、红色诗词文章、家书家训为主。美术、摄影、剪纸作品以廉洁文化建设的人物故事、自然景观、人文地貌为主,充分表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入户走访等工作的生动画面和全市各级行使公权力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工作的动人场景;表现全市社会各界人士弘扬廉洁家风、传承优秀美德的场景;表现热爱祖国、勤劳致富、尊老爱幼、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等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场景;表现全市党员干部在访贫问苦、为民解忧、真抓实干、学习先烈等各个方面焕发出的“初心”;表现清风明月、高山流水、梅兰竹菊等自然风光或一些日常生活场景中体现出的廉洁内涵。提倡自作诗词联赋。每位作者投稿总数限1幅(组)。
2.为便于布展,作品规格要求四尺整幅、六尺对开,以竖式为宜;篆刻一般不少于8方。摄影作品单幅不低于5MB,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楷体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及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3.参展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入展作品一律由主办方收藏,未入展作品将退还本人。
4.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进行展览、出版、发表的权利。
八、奖项设置
1.本次入展作品260件,其中书法作品80幅,美术作品110幅(国画70幅,油画、农民画、剪纸等40幅),摄影作品70幅,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2.凡入展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清风雅颂·廉洁忻州”书法美术摄影作品集》1册,获奖及入选作者均给予适当奖励。
九、征稿时间
2020年7月28日起至8月18日止,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十、投稿方式
作品接收邮箱:xinzhouyishu 163.com
联系人:解建昕15340623188
赵慧平13133106344
李平平13935070818
作品邮寄地址:忻州市艺术研究院邮编:034000。
十一、评审办法
1.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邀请德艺双馨的书法、美术、摄影名家,分别成立书法、美术、摄影评审委员会,各评审委员会人数限定5人,并确定其中一名为评审委员会主任。各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参展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2.各评审委员会从所有参展作品中按照参展数量分初评、复评,两次评选出入展作品260幅。各评审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入展作品中分别评选出书法、美术、摄影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书法、摄影优秀奖各10名;美术类优秀奖15名(国画10名,油画、农民画、剪纸等5名),并经公证处现场公证。
十二、其它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任何参评费。
2.凡投稿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次活动组委会成员及特邀的书法、美术、摄影界资深名家参与作品创作与展陈,并给予适当创作费用,但不参与作品评选。
4.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清风雅颂·廉洁忻州”书法美术摄影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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