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0-8-13 15:27:02

10000元 “海上花园百岛洞头”全省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洞头区是浙江省温州市四大主城区之一,地处浙南沿海,瓯江口外,距离温州68公里,全区由302个岛屿组成,像一串璀灿的珍珠,镶嵌在碧波万顷的东海之上,为温州这座滨海城市增添了靓姿,素有“东海明珠”的美称。

  洞头是全国唯一以县(区)域冠名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海钓基地、中国十大摄影发烧风景地、中国最佳海岸摄影地,风光迷离,山海兼胜,人文荟萃,气候宜人,富有“岛奇、礁美、滩佳、鱼鲜、生态优”特色,清朝诗人王步霄曾赞美洞头“海外桃源别有天,此间小住亦神仙”。

  为充分宣传洞头优美的自然风光、绝佳的生态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旅游资源,全面展示洞头旅游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激发人们爱国热情,拟举办2020年“海上花园百岛洞头”旅游风光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文联

  承办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内容

  (1)赛事主题

  海上花园百岛洞头

  (2)比赛时间

  2020年8月5日——2020年11月7日

  (3)参赛对象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组织成员均可投稿。

  (4)征集内容

  投稿作品须积极向上,反映洞头区境内的山水人文、海岸风光、景区风光、民俗文化等和洞头旅游相关的优秀摄影作品。

  (5)入展作品设置

  ■金质收藏作品1名,稿酬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证书;

  ■银质收藏作品3名,稿酬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证书;

  ■铜质收藏作品5名,稿酬人民币15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作品91名,稿酬人民币400元并颁发证书。

  同一作者获等级奖作品只限1件(组),获优秀奖作品数量不超过3件(组)。

  评奖结果将同时在浙江文艺网、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洞头百岛旅游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本次获奖均可作为加入浙江省、洞头区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三、征集方式

  1、作品题材、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组照以4-6幅为宜)、黑白、彩色皆可。所有参赛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改变原始图像资料的大幅度技术处理,不得加边框、水印、签名等修饰。

  2、参赛作品以纸质方式投稿,要求规格为10英寸(长边)、方片8×8英寸;投稿时请同时附上“海上花园百岛洞头”的标注及作品标题、拍摄时间与地点、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信息。

  3、参赛者在采风创作时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谢绝已在省市级以上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参赛,鼓励近2年来创作的摄影作品。

  5、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由作者自负。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凡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公告之所有规定。

  四、投稿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兴路130号(洞头区档案馆保安室)洞头区摄影家协会。联系人:叶凌志:13867751911。

  五、获奖作品要求

  1、由主办方共同邀请国内著名摄影家、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委。获奖者应在评奖结果公布后7日内将获奖作品的原始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413546270 qq.com,邮件统一标注为“海上花园百岛洞头”+“作品名称”。电子照片要求规格不小于5MB、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逾期不提供即为放弃获奖资格。

  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出版、印刷、宣传、展览等与作者使用权共享的权利(非营利性),不再支付稿酬。

  3、获奖作品如有违法违规情况被举报,经核实无误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获奖证书及奖金。

  4、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

  “海上花园百岛洞头”全省旅游风光

  摄影大赛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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