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2016“微美厉庄”摄影大赛征稿启示
为彰显中国大樱桃之乡对外影响力,擦亮国家级生态镇旅游名片,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人民政府和连云港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2016“微美厉庄”摄影大赛。主办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人民政府连云港市摄影家协会承办单位:连云港大樱桃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赣榆区摄影协会征集内容 以“微美厉庄”为主题,集中反映厉庄镇自然景观、风俗人情及工农业发展状况。征稿时间 2016年4月9日至2016年11月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六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十五名:奖金200元入围奖一百名:颁发荣誉证书(可作为加入市摄影家协会的依据)说明:等级奖参赛者每人仅限一幅,入围奖不限。征稿细则1.市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2.每人限投20幅,所投作品必须在厉庄镇内于2016年4月9日至2016年11月1日拍摄,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3.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谢绝组照,拒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4.投稿方式:所有参赛作品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 wmlzsyds@sina.com。所提交的摄影作品需为JPG文件格式,文件量不大于500K,图片边长在600-1024像素之间,作品需以“作者姓名+作品名+创作时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进行命名。 5.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6.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在市、区摄影协会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7.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选片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联系人:谢修振电话:13585292361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YzNDA4MQ==&mid=404353372&idx=3&sn=eea1584ce8d42290b1214106535903c7&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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