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玉溪风光风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通过摄影艺术作品充分展示、传播玉溪文化旅游建设成果,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玉溪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独特视角为玉溪文化旅游进行摄影创作,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提升玉溪的知名度、美誉度,打响玉溪文化旅游品牌,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举办风光风情摄影大赛。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旅游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一、大赛主题
无限风光美玉溪
二、主办单位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征集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征集活动内容及日程安排
活动内容
时间
地点
征稿及选登
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
相关媒体
作品评选
2021年7月中下旬
市文化和旅游局
颁奖及作品展活动
2021年8月至9月
市博物馆
五、入选作品公告媒体
“玉溪文旅”微信公众号、云报文旅全媒体、玉溪广播电视台、玉溪日报社等。
六、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在玉溪市境内拍摄。反映云南省玉溪市的自然风景、人文风情、民族风俗和文旅发展新业态、新成就。
(二)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具有较高的欣赏性和艺术性。
(三)参赛作品必须为相机拍摄。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投稿作品将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刊登于云报文旅全媒体、玉溪广播电视台、玉溪日报社、“玉溪文旅”微信公众号上。
七、征稿细则
(一)全国范围内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每位作者最多可投稿6件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所有作品均需要转换为电子JPG格式,图片说明不超过150字,按投稿要求上传到指定邮箱。鼓励近两年内新创作的作品,谢绝参加过各类摄影比赛入选、获奖作品投稿。
(二)参赛作品须写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是否参加过其它赛事获奖,作者真实姓名、住址、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三)摄影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要求画面清晰,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作品不得装裱,不得加入水印、签名等修饰,禁止任何歪曲原始影像、挖补、复制图层等技术的处理。
(五)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六)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七)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参赛入选、获奖作品权,可以重复使用这些照片进行出版发行、展览、制作画册、刊登和用于旅游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作品征集费等任何费用。
(八)对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是指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九)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支付作品稿费、荣誉证书等。对未入选的投稿作品主办方不予退还,由投稿者自行备份留存。
(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八、作品投稿方式
邮箱投稿:2877838447 qq.com。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压缩包和《玉溪风光风情摄影大赛参赛报名表》上传投稿。
九、获奖作品奖项设置
奖项
名额
荣誉、含税稿费
特等奖
1
证书+10000元
一等奖
2
证书+5000元
二等奖
3
证书+3000元
三等奖
20
证书+1000元
入选奖
30
证书+200元
获奖者自行向税务局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完税凭证领取稿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梦、甘倩电话:0877-2989008
附件:玉溪风光风情摄影大赛参赛报名表
玉溪风光风情摄影大赛参赛报名表
参赛类别
相机作品
作品名称及文字说明
1.
2.
3.
……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是否参加过其它摄影赛:
作者姓名(实名)
所属摄影机构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QQ号
微信号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投稿邮箱:2877838447 qq.com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