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全面展示凉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果,切实增强全州干部群众“五个认同”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各族干部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睦相处的民族团结情谊。以生动鲜活的摄影作品,诠释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携手营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激励凉山儿女不忘初心,携手前行,特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摄影大赛活动。一、主办单位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二、摄影主题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三、拍摄内容
1.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全州各族人民自强不息、团结友爱、砥砺奋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貌,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民族团结、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描绘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生活场景。
2.表现围绕全州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构建共有精神家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以及反映全州生态文明方面的自然风光、各族群众美好生活、民俗活动等。
3.围绕反映全州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和谐画面,体现各族人民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真挚情感的民族团结摄影作品等。
4.围绕反映面对疾病疫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各种危急关头,各族人民患难与共、守望相助、手足情深的动人场景。
四、征稿时间
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9日
五、参赛细则
(一)参赛对象。
全州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评选60幅(组)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设相机组和手机组两个比赛单元。
1.相机组共评选30幅(组)作品。其中,特等奖3幅(组)奖金3000元;一等奖6幅(组)奖金1500元;二等奖9幅(组)奖金1000元;三等奖12幅(组)奖金800元。
2.手机组共评选30幅(组)。其中,特等奖3幅(组)奖金2500元;一等奖6幅(组)奖金1200元;二等奖9幅(组)奖金800元;三等奖12幅(组)奖金600元。
同一作者获奖的作品数量不限,但获特、一、二、三等奖的作品不得重复。
作品由州民族宗教委组织摄影家进行评选(评委不得参与投稿),邀请州纪委监委驻州民族宗教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征稿要求。
1.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包括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反映各民族团结和睦,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作品内容要思想健康、积极向上、风格新颖、深入生活,具有鲜明的思想内涵、精神内涵和文化内涵,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3.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版权。涉及有关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相机拍摄作品为JPEG或JPG格式,长边不低于4000像素,数据量不低于5M;JPG电子文件大图(长边不低于5000像素,JPEG数据不低于8M)。手机拍摄作品为JPEG或JP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2M以上。组照限6幅以内。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4.本次大赛征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主办方有权在政府公益性质的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获奖作品,不再支付稿酬。未入选作品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公开删除(作者特别说明的除外)。
5.同一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3幅(组),作品必须取景于凉山州境内,每幅(组)作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标题、拍摄时间及地点、联系电话和1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创作说明)。
(四)投稿方式
投稿者将全部作品压缩打包,并标注:作者+联系电话+相机组(或手机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不接受现场投稿。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2160917,13981519969
投稿邮箱:lsmwzf 163.com
来源凉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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