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作品有奖征集活动上线啦
个人信息泄露怎么办?遇到网络诈骗了怎么办?
遇到网络暴力怎么办?
不要慌
法律会告诉你!
为了共同营造天朗气清
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
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即日起,面向广大网民正式启动
第三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普法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权威声音生动表达
你可以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
用图片、文字、H5
视频、音频、动漫等多种形式
创作有关宪法、民法典
以及网络安全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
互联网法律法规的新媒体作品
共同弘扬宪法精神
传播法治文化
根植法治信仰
还有机会获得丰厚奖金
叫上小伙伴儿
一起报名参与活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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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组织
主办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承办方:各地(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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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形式
作品形式不限,可以是图文、短视频、音频、H5、动漫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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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3月15日12:00至4月15日18:00,创作展播、网络投票;
4月15日18:00至4月20日18:00,专家评审,汇总获奖作品;
4月底,举办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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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对象
各类新媒体客户端、网站平台、自媒体、新媒体人士以及广大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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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最佳创意奖:
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
最佳内容奖:
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
最佳人气奖:
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
凡获奖单位或个人均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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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步骤一
关注“网信新疆”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报名”,获取“普法作品征集活动”报名二维码,扫码进入报名页面并按要求上传作品。
步骤二
作品将在24小时内进行后台审核,待作品通过审核并发布显示后,在“网信新疆”公众号回复关键词“申报表”或在本文下方链接获取《第三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作品申报表》,打印填写完整并签字(单位参赛需加盖公章)。
如作品审核未通过,需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直至作品通过并发布显示,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可拨打执委会电话0991-7524679进行咨询。
步骤三
将签字(盖章)后的“普法作品申报表”扫描件和报名作品高清原文件(1920*1080及以上)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253227119 qq.com
邮件主题:作品名称-姓名-手机号-城市名-作品参选形式,例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辛小疆-18900000000-乌鲁木齐-视频。
温馨提示:只有完成所有步骤才算报名成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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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式
奖项分值占比分为两个部分,网络票选结果占30%,评委评审占70%,评审由主办方、专家和网民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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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991-2384783
自治区司法厅:0991-2956524
活动执委会:0991-752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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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上传小贴士
报名系统支持上传图片与视频两种方式;
图片(20M以内)jpg/bmp/png/gif格式;
视频(60M以内)MP4/MOV格式。
1.图文形式建议直接上传封面图片;
2.H5形式建议以二维码图片上传封面,对H5进行录屏(不超过60M)上传视频;
3.音频形式建议转换成为MP4、MOV格式上传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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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须知
1.所有参赛作品须为本人(本单位)原创,不得抄袭,如实填写作品申报表。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2.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参选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宣传推送、展播展示等。活动过程中参选作品因著作权等问题出现法律纠纷,需参选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3.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信法治文化,倡导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作品,或是主办方认定为有违反公共秩序、破坏社会风气的作品,取消参选资格。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报送作品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所有规定。
点击下方链接,即可下载申报表!
第三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作品申报表.docx
https://mp.weixin.qq.com/s/rPMxfF0lygdIU_DO9csW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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