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宪法主题作品征集活动来啦
注意啦看过来
2023年宪法主题作品征集活动来啦!!!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设沉浸式宪法宣传氛围,在实践体验中强化全社会宪法法律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积极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遵义市举办首届“宪法与遵义”有奖征文、摄影、书法、绘画宪法比赛活动。
本次活动主办方为遵义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工作委员会为遵义市书法家协会、遵义市政协书画院、遵义市美术家协会等单位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各类作品的评审工作。
据悉,本次活动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以作品收到时间为准)
活动内容
国家宪法日·宪法与遵义
作品类别
书法、绘画和摄影三个类别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募
作品内容
大力宣传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助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突出“宪法与遵义”法治文化建设这一主题,富有法治内涵,宣传法治理念,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专业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
深入宣传与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关注度高的法律问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浅出进行解读,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作品要求
提供寄语人电子照一张(彩色),可为工作照片,也可为寄语人与宪法合影、创作合影,横幅、竖幅、单幅、组照不限,为jpg格式,大小不小于2M。作品无需装裱。
作品规格
书法作品
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书法,每人限1幅,尺寸不大于4尺整纸(含4尺)竖式,字体不限,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绘画作品
风格不限,国画、油画、手绘、水彩画等均可,每人限1幅,国画作品尺寸不大于4尺整纸(含4尺),油画、手绘、水彩等作品尺寸不大于60cmx60cm(含该尺寸)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摄影作品
彩色、黑白不限;单图、组照不限,组照最少2幅、最多5幅照片。只接收JPG格式的电子图片,不接收纸质照片。图片长边不小于1600像素,单张图片不小于1M,不大于5M。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后期制作,不做任何标记,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
评奖方式
投稿截止后,经组委会会同有关专家评审,活动分为成人组;青少年、幼儿组。
01
成人组:分别评出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纪念奖品,予以通报表扬;
02
青少年组:分小学组、中学组,分别评出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手抄报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03
幼儿组:评出手绘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对报送作品质量高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发挥法治文化作品价值熏陶作用,传播法治理念,提升普法效果。
报送方式
01
组织报送。各县(市、区)法宣办负责组织本地法治文化作品的征集,对作品初审后报遵义市法宣办,同时报送法治文化作品汇总表。
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及监督指导的行业协会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初审后,报遵义市法宣办,同时报送法治文化作品汇总表。
02
个人报送。社会团体和个人可向所在县市区法宣办报送,也可直接向遵义市法宣办报送。
本次开通摄影作品专用投稿邮箱zunyi1935 vip.163.com,接收各县(市、区)法宣办、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个人报送的摄影参赛作品,投稿要将包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作品类别、创作说明、分组组别的内容以word文档《遵义市法治文化作品登记表》呈现、参评作品图片(JPEG格式),2个文件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夹以邮件附件形式报送。邮件注明“宪法红遵义”字样,同时注明“作品类别+题目+地区+分组组别+作者姓名”。
凡投稿作品同样需填写并报送《遵义市法治文化作品登记表》,书法、绘画、手抄报、手绘均以实物形式报送。作品背面右下角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组别。作品如一幅多张,请标明顺序号,将登记表附后作品,邮件注明“宪法红遵义”字样,同时“作品类别+题目+地区+分组组别+作者姓名”。
联系方式
遵义市法宣办电话:28954283
参选作品邮寄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遵义市司法局普法科收
声明事项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同时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投稿者须保证提交作品不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应征作品一经入选确定,知识产权将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入选投稿者不得转让第三方(公益除外)。
(三)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四)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获奖作品由主办方统一收藏并用于与普法宣传相关的展示、展览、制作画册、网络传播等不再支付稿酬。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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