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关于举办2016年“诗画林城”摄影大赛征稿的通知
AAAA级绥棱林业局生态文化旅游景区
依托绥林生态资源
打造特色旅游品牌
这里是一座国家AAAA级生态文化旅游之城,是小兴安岭生态博物馆,这里的“诗”——聆听草木,诗意栖居,独一无二的文化符号,别具匠心的时空回溯;这里的“画”——春是明丽蜡色,夏是写意丹青,秋是浪漫油彩,冬是精雕版画。这里的“林”——没有躁动,只有绿荫,终生难忘的养心之行,每一次呼吸都是清新湿润。这里的“城”——没有城墙的大爱,定格时光的笑容,一座城一群人,温暖一辈子。这里的局址城中有林,林中有城、人在画中,画在景中,一块石头,一个景点,一座楼宇,都有诗情画意,流溢出醉人的馨香。这里的生态林场清新自然,森林湖泊、沟壑湿地、每寸土地都透着泥土的芬芳,更有原始部落、怪石奇树,石石相恋树石结缘,给这片大山增添了一抹灵动的光彩,沿石溪跳跃,可览百年原型森林地貌,无不让人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置身森林氧吧,呼吸负氧离子,放松身心,养生保健!
为了展现绥棱林业局“诗画林城”的深刻内涵,展示生态、自然、宜居、和谐之美及几年来的生态旅游发展成果,绥棱林业局于2016年4月至10月底举办“诗画林城”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林业摄影家协会、绥棱林业局
承办单位:绥棱林区工会、绥棱林业局党委宣传部、绥棱林业局旅游局、绥棱林业局摄影协会
二、征稿作品征集题材范围
活动面向全国各地摄影家、旅游摄影爱好者、新闻媒体摄影记者及广大社会公众征集绥棱林区摄影作品,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征集摄影作品,以便参赛人员进行创作。
1、表现绥棱林区生态自然风光景观,应紧扣“诗画林城”主题征稿,为近年来拍摄于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境内的春、夏、秋、冬季风光及原生态自然景观。
2、表现绥棱生态林区“诗画林城”主题的文化园、鼎盛源、植物园、宾馆生态园等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的人文景观;
3、表现绥棱林区职工群众休闲健身、文化生活、社区文明等活动的精彩瞬间;
4、表现绥棱林区绿色、生态、环保、自然、宜居、和谐之美。
三、征稿作品要求
1、报送作品的时间为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20日期间。
2、报送作品需为原创作品,包括纪实摄影和艺术摄影。报送作品数量在10幅内,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3、报送作品为电子文件(原始文件为raw或jpg格式,大小不少于4MB/幅)。
4、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的后期处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元素的修改。
5、大赛不收取报名费,所有报送作品均不退稿。
6、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大赛相关的活动或林业局事业发展的有关宣传中,通过各种形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附稿酬,林业局将精选一批优秀作品,出版一部摄影集。
7、所有报送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承担责任。
四、征稿日期及报送方式
大赛征稿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至10月20日。所有来稿作品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压缩包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每张照片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组照一个标题即可。不按规定格式的来稿作品视为自动放弃作品评比和参展权。投稿邮箱:sllyjgh@163.com
五、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
为保证本次摄影大赛的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省内知名摄影家及主办单位代表组成2016绥棱“诗画林城”摄影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作品评审期为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
特别参与奖50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作品巡展
作品评审结束后,将通过多个网络平台展示。也选择一些公共场所进行展出,作品展示期为2016年11月初起。
七、权利声明
投稿者应当保证对其作品享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且未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相关争议,投稿者应当自行解决,并全权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主办方享有所有投稿作品的知识产权,可用于宣传活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网络传播等,出版。展览作品时,作品均署作者姓名。
绥棱林业局首届“诗画林城”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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