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4-4-13 05:06:34

“爱护海洋”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和展览活动启事

  每年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为纪念联合国确立“世界海洋日”16周年,增强全社会爱护海洋的意识,推动全社会保护海洋的行动,同时贯彻落实好中国“海洋强国”和海南“海洋强省”战略部署,深入挖掘和培育海洋文化,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助力海南海洋科技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南省海洋产业集团决定举办“爱护海洋”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和展览活动。
  01
  活动和作品主题
  活动主题:
  爱护海洋,南海明天更美好
  作品主题:
  ①展现南海的美丽风光、独特风貌、奇特物产、人文习俗等;
  ②展现海南人民热爱海洋之情和保护海洋的具体行动;
  ③体现海南海洋科技、海洋经济的发展变化;
  ④体现海南人民发展海洋科技、海洋经济的奋斗精神。
  02
  活动组织机构
  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中共海南省海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活动办公室设在海洋产业集团办公室)
  评选小组
  组长:海洋产业集团副总经理郭涛
  副组长:海洋产业集团办公室主任、党建部负责人
  组员:海洋产业集团各子公司办公室主任、集团内外部摄影专家
  03
  征稿对象
  ①海洋产业集团全体干部员工、退休员工、员工家属;
  ②特别邀请三沙市、海南省海洋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大学等业务与海洋有关的政府机关、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参加;
  ③特别邀请热爱海洋、关心海洋、保护海洋的摄影爱好者参加。
  04
  评选数量及作品稿酬
  评选小组将从应征作品中择优选出50-100幅用以展出,对展出的作品按质量给予每幅100-1000元不等的稿酬。
  05
  活动安排
  一、摄影作品征集(4月11日-6月20日)
  投稿邮箱:2212076926@qq.com
  邮件上请注明“爱护海洋摄影作品”;
  每人应征作品限10幅以内;
  所有作品要求在海南省管辖范围内拍摄。
  二、摄影作品评审(6月20日-7月1日)
  评选小组将对应征作品进行集体讨论评选,最终确定参展作品。评选结果将在“七一”前后对社会发布,作为献给党生日的礼物。
  三、摄影作品展览(8月1日起)
  被选中的作品,将长期在海南省海洋产业集团等地方实体展出,同时在集团官网上长期展播。
  06
  摄影作品要求
  1
  拍摄器材不限、色彩不限。作品单幅图片大小限制在10M以下,格式不限;
  2
  作品必须填写作品描述:200字以内,叙述清晰,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素;
  3
  作品谢绝改变原始图像内容,不得做电脑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PS技术处理,不得添加水印、文字、边框等,仅可作尺寸、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4
  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如发现有剽窃、冒名顶替等行为将取消参展资格;如涉及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等侵权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5
  作品反映内容必须遵守党纪国法,不得涉及国家和军事秘密;
  6
  不接受人工智能编辑合成的作品和已在公共媒体发表的作品。
  07
  其他事宜
  1
  主办方拥有无偿对所有被选中作品进行上传、下载、印刷、宣传等非商业使用的权利;
  2
  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备份;
  3
  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织单位。
  4
  活动联系人:杨凯婷
  “爱护海洋”主题摄影作品展览报名表.docx
  (点击下载报名表)
https://mp.weixin.qq.com/s/q5chLJvNXW1egUcpBPRj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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