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园林·我的城”主题摄影征稿启事
为推动宾川县国家园林县城复审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广大市民的知晓率,特举办“我的园林·我的城”主题摄影征稿活动。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宾川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宾川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宾川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宾川县住建局、宾川县融媒体中心
二、征集对象
宾川县县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
三、征稿主题及内容
2019年宾川县成功创建为第七批国家“园林县城”,县城区“大绿环城、绿廊串城”的绿化生态格局基本形成。为巩固“园林县城”建设成果,决定举办“我的园林·我的城”摄影征集活动。
(一)征稿活动主题:
“我的园林·我的城”
(二)征稿形式:
微视频、照片。所有摄影作品摄制器材不限。微视频格式为MP4,清晰度不得低720p,原则上要1分钟以上、3分钟以内。图片格式为jpg,构图不限,投稿图片为原图,大小不得低于1M。
(三)征稿范围:
反映宾川县园林绿化建设取得的成果,通过摄影的方式展现宾川县城市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营造全民共创、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提升植绿、爱绿、护绿意识。
(四)征集作品内容:
反映园林绿化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包括公园、广场、口袋公园、道路、社区(居住小区)、厂区、庭院等地城市绿化景观,城市绿地开放共享、义务植树、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等。
所有摄影作品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要求构思巧妙、贴近生活,反映宾川县城美丽和谐。
四、时间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24时止。
五、投稿须知
(一)作品要求
参与作品不得违背拍摄对象真实性原则,不得添加任何文字、边框、符号等元素,仅允许对图片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及裁剪构图等进行适当调整。禁止合成、添加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参赛作品黑白、彩色,相机片、手机片均可。
(二)投稿及邮箱
本次征稿只接收电子作品,投稿作品需在文件名称中注明作品名称、摄影地点、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等。投稿时需将作品原始文件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注明:“我的园林·我的城”摄影作品)邮箱:bcxwl2023 163.com。
(三)相关权益
投稿者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四)作品评定
所有作品将进行评定,选择出优秀作品。被选中的作品将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署名宣传展示。线上推介:将通过在今日宾川、宾川文艺公众号等县级相关新媒体进行刊登刊发,并积极向县级以上主流媒体推介。线下推介,所有被选中的作品将通过县城内各大电子显示屏、部分宣传橱窗(照片)进行展示。
(五)公益性原则
此次征集展示活动为公益性活动。所有被选中并展示的作品将实行署名展示,旨在宣传展示宾川人们多才多艺、热爱生活的良好风貌,共同营造“甜蜜生活在宾川”的良好氛围,所有作品只展示宣传,但不支付任何稿费。
六、拍摄地点及内容建议
(一)公园
1.城市综合公园:纳溪公园
2.专类公园:太和海塘公园
3.滨河公园:桑园河公园、梦溪带状公园
4.社区公园:明德公园、至善公园、康乐公园
5.郊野公园:杨公箐烈士公园
6.其他:白塔农业公园(康乐公园以西至旅游路)
(二)广场
越析广场、世纪文化广场
(三)林荫道路
1.老城区:宏强路、青年路、金园路。
2.新城区:楠苑路、金叶路、白羊路、桔乡路。
(四)附属绿地
1.单位附属绿地(园林小区、绿美社区):北片区园林社区(审计局、财政局、交通局、卫健局、公安局、检察院、总工会、工信局、桑园社区、森林公安)、县教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移动公司、供电局金叶路办公区、县税务局、县幼儿园、县人民医院、高平一中、污水处理厂。
2.居住区附属绿地(园林小区):金城印象(一期、二期)、公园逸品、中心壹号、檀悦府一期、金叶小区、环卫小区、房管小区、工行住宿区、国税局住宿区。
3.市民庭院绿化。
(五)历史文化
1.历史价值公园:桑园河公园、世纪文化广场、杨公箐烈士公园
2.古树名木保护:建成区周边有年份的古树,如椿树、滇朴、榕树、菩提树等,当前拟推为县树的凤凰木。
3.文物及古建筑:建成区周边各类不可移动文物或古建筑。
4.体现宾川县城历史脉络的物品或其他内容。
(六)产城融合
体现宾川产城融合、城园一体的自然风貌及成果。
(七)人文
1.市民参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
2.公园(广场)+健康体育运动,以“国球进公园为主”。
3.市民共享园林绿化成果。
宾川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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