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澄江市生态文明摄影作品征集展览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用影像讲好澄江大地上的绿色故事,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澄江,展示澄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市委宣传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牵头举办“美丽河湖山水澄江”摄影作品征集展览。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稿:一、活动主题
美丽河湖山水澄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澄江市委宣传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承办单位:澄江市委文明办
澄江市文联
澄江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澄江市融媒体中心
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博物馆
澄江市图书馆
澄江市规划馆
澄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征集范围
1.凡反映澄江市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作品可反映原自然生态状况,也可反映生态修复过程场景和生态修复治理后的场景及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画面。
2.题材应当体现广泛性,乡村、城市生态方面的题材作品均可,如美丽抚仙湖、抚仙湖保护治理、河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和城市空间整治等。
3.作品创作拍摄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至今。
四、征集要求
1.作品主题:反映澄江市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居民绿色生活取得的丰硕成果。
2.作品要求: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但不能随意改变主要画面的元素和移花接木的手法改变创作主题,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可以剪裁,对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彩等可以调整,不得在作品上添加修饰边框、水印、文字等标识。
3.投稿要求:投稿须如实填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和联系电话。
五、征集时间
2024年6月29日—2024年8月20日
六、征集细则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二个阶段进行:即6月29日——7月20日为第一阶段;7月29日——8月20日为第二阶段。
每阶段结束后,主办方组织专家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入围作品(每期入围作品为30幅左右),入围作品将获得主办方赠送的文旅体验包一份(每幅入围作品将获得: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博物馆球幕影院体验券2张、澄江市规划馆飞行影院体验券2张、明星鱼洞景区门票兑换券2张。)
每期入围作品,主办方将颁发入选证书,并通过官方媒体对摄影家和作品进行分期展示。
待二阶段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对所有入围作品打印装裱,进行线下展览。展览地点为:澄江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博物馆、澄江市图书馆、澄江市规划馆、各大景区。展览为巡回展览,预计展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2025年春节前。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投稿作品,必须拍摄于澄江市辖内(含托管区),本次征集面向社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投稿作品须符合征集主题要求,应弘扬正能量,符合时代审美需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价值。
(三)征集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有真实准确的文字说明,为便于统计和分类,所有作品电子文件名格式统一为:作者姓名+标题名称+拍摄地+作品简要描述(50字以内)及重要的背景信息等(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四)投稿作品须为高清原图,jpg格式。单幅、组照均可,每件组照4-6张,每张作品像素值不低于5M。
(五)请将相关作品按照要求打包文件发送至邮箱:cjsskl@163.com。
八、权责事项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投稿作者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如出现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退回奖金及证书。
(二)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作者自行承担。
(三)创作者对投稿作品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活动中将获奖作品应用于非营利性的宣传、展览展示、公益广告、专题网站、自媒体等进行传播,并不再通知原作者,不再另付稿酬。
(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活动期间的拍摄活动、创作、旅游体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意外事件,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征集活动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877-6815336(社科联)。
联系人:褚燕
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共澄江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2024年6月28日
https://mp.weixin.qq.com/s/fXbhJPFt97QdMtlhRoNA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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