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4-7-10 15:54:16

穿越千年·遇见响堂峰峰响堂山首届短视频/摄影大赛

  峰峰响堂山,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自然风光旖旎。为更好地展示响堂山的独特魅力,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发广大游客和摄影爱好者的创作热情,7月11日起,“穿越千年·遇见响堂”峰峰响堂山首届短视频/摄影开赛了!
  穿越千年·遇见响堂
  大赛详情
  01
  大赛主题
  “穿越千年·遇见响堂”峰峰响堂山首届短视频/摄影大赛
  02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峰峰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峰峰响堂山风景区、邯郸新闻传媒中心广播中心
  03
  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作品评选: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3日
  3.结果公布及颁奖: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7日(中秋节)
  04
  参赛要求
  本次大赛设短视频赛道和摄影赛道。作品内容需围绕“穿越千年•遇见响堂”主题进行创作,要求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必须原创作品。
  短视频赛道
  参赛作品需发布展示在抖音、视频号、小红书、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并加主话题:#穿越千年遇见响堂(次话题#响堂山石窟#来邯郸不能不来响堂山至少1个),并 响堂山石窟(平台无此功能者除外)。
  发布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时长10秒以上,须积极向上,文明健康,不得有涉嫌违规和低俗作品内容出现,全景反映响堂山景区自然景观、人文历史、体验活动、地方风情、快乐时刻等,视频画面可直观识别出响堂山景区或具有旅游区标志性的特征。转发、抄袭、剪辑他人作品一律无效,主办方有权进行核实。
  奖励办法:根据点赞、转发、评论等数据达到相应数据给予奖励。
  参与奖奖品:响堂山文创产品一份
  对发布的内容及72小时内的互动数据进行审核,单条作品点赞、转发、评论综合数据超100+以上。
  优秀奖奖品:响堂山纪念品一份
  对发布的内容及72小时内的互动数据进行审核,单条作品点赞、转发、评论综合数据超500+以上。
  优质奖现金500元
  对发布的内容及7天内的互动数据进行审核,点赞、转发、评论综合数据超8000+以上,即可获得。
  热门奖现金1000元
  对发布的内容及7天内的互动数据进行审核,点赞、转发、评论综合数据超2万+以上,即可获得。
  爆款奖现金10000元
  对发布的内容及30天内的互动数据进行审核,点赞、转发、评论综合数据超10万+以上。
  同一作者原创的作品在多个自媒体平台发布的,按照不重复计奖的原则,以最高互动量平台为依据进行奖励。同一作品由多人共同创作,奖励由共同创作人自行分配。
  各个奖项不设名额限制,达到要求即可。
  参与方式
  参与奖及优秀奖凭平台账号主页截图、对应奖项的数据截图,后台数据截图,三张截图直接在景区游客中心兑换。
  优质奖、热门奖和爆款奖需申请填报
  发布作品的点赞、转发、评论等互动数据达到相应奖励标准的可以进行申报,申报人需提交:
  1、平台账号主页截图、对应奖项的数据截图,后台数据截图,三张截图需数据一致;
  2、申报奖项+作品名称+作者名称+电话;
  3、参赛作品原视频。
  请于9月2日-9月13日期间将1、2、3项打包发送至邮箱345388681@qq.com,作品互动数据截止时间8月31日为准。联系电话:0310-5050222
  摄影赛道
  摄影赛道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24年1月之后拍摄的响堂山内容的作品,参赛作品要求作品中有人物元素,立意鲜明、场景真实、视觉突出、内容生动、摄影语言丰富、图像品质优异,单幅、组照(限4-9幅)、黑白、彩色不限,拍摄器材不限。作品均采用数字版投稿,文件格式要求为jpg,作品不小于5M,每人投稿数量限制为10件,(每幅/组认定为一件),组照要求以多张形式提交,每组限制4-9幅作品。不接受电脑合成的PS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只容许后期的裁剪饱和度调整。
  摄影作品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报送至邮箱:345388681@qq.com报送内容为:原图片+作品简介+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摄影赛道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30名):响堂山民宿体验住房一次+荣誉证书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表达内容不得偏离主题。若有抄袭、雷同、第三方对图片、视频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翻拍、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
  (3)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不设退稿。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主办单位用于对外商业宣传,主承办单位有权在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双微平台、展览、画册、报刊、视频等主题推广宣传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
  (5)参赛者一旦上报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https://mp.weixin.qq.com/s/RU-Um_nELTcPaIGWoxqr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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