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24-10-31 05:45:15

首届九江市文旅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

  更好树立文化自信,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彰显企业社会责任,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三个区域中心”打造和“一个美好家园”建设,高标准推进九江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建设,九江市文化馆、九江市文化创作研究中心(非遗保护中心)、九江新闻网联袂江西李渡酒业有限公司共同开展“国宝李渡‘度’量九江”首届九江市文旅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
  PART.01
  #活动宗旨#
  以短视频的方式记录根植于两千多年丰沃历史文化土壤上展现出来的新时代九江的文化厚度、生活温度和创新维度,着力表达九江的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历史之美和景色之美,彰显九江地域文化的时代价值,凸显长江文化的深厚积淀,从而更好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化创新创造,讲好九江故事,传播九江声音,打响九江文旅品牌,推动九江文旅高质量发展,为九江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和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PART.02
  #活动主题#
  “度”量九江分享美好
  PART.03
  #举办单位#
  主办
  九江市文化馆
  九江市文化创作研究中心
  九江新闻网
  协办
  江西李渡酒业有限公司
  PART.04
  #活动时间#
  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1月23日
  1.投稿时间:2024年9月5日—2025年1月8日
  2.展播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5年1月8日
  3.最终评审: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6日
  4.公示阶段: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1日
  5.获奖公布:2025年1月22日
  6.颁奖晚会:2025年1月23日
  PART.05
  #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分三大块:文化的厚度、生活的温度、创新的维度。以视频的方式记录你在人生之旅中遇见的、经历的、感悟的美好。
  (一)文化的厚度。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名胜古迹、历史文化、非遗传承、民族风情等等,充分展现“悠然庐山诗画九江”美丽风光和文化魅力。
  (二)生活的温度。包括风土人情、趣闻趣事、赏心乐事、城市新面貌、特色酒店与民宿、美食特产、娱乐游艺、好人好事及有关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的真实而生动的影像,充分展现九江的美好幸福的生活状态。
  (三)创新的维度。包括发生在我们工作、生活、创业中的一切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相关联的事物,充分展现新时代九江蓬勃发展的活力和生机。
  PART.06
  #评选方式#
  0
  1
  初审把关
  主办方根据活动方案在作品主题、内容、格式等要求方面进行初审把关。
  0
  2
  评定入选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邀请相关专家对经初审的作品进行综合评审,评出入围作品。
  0
  3
  组织展播
  入围作品将通过九江文旅、九江新闻网、九江市文化馆视频号进行展播。
  0
  4
  最终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专业评审,结合作品内涵、画面意境和文案内容进行打分,作品得分由专家评分(70%)+作品点赞、转发量(30%)组成,按照最终得分确定等级奖。(注:“转发量”以“传播渠道”中三个平台的传播统计总数为准)
  PART.07
  #参赛要求#
  0
  1
  作品形式
  作品要求是时长30秒-90秒的短视频,附100字左右简洁文案为宜。
  0
  2
  拍摄格式
  专业摄像器材和手机横屏拍摄均可。提交原始拍摄未经压缩或修改的源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00像素。
  0
  3
  作品数量
  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
  0
  4
  提交方式
  每位参展者须填写并上传报名表、承诺书,作品以“姓名+视频标题”作为文件名,按指定邮箱上传提交。
  #示例#
  0
  5
  内容约定
  均为发生在九江的素材,不得使用AI修改、生成。作品必须原创,并保证上传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如内容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违法、侵犯他人权益(如肖像权、隐私权等)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和行为等,若因上述行为产生的侵权行为,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创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PART.08
  #投稿通道#
  投稿邮箱:1161949@qq.com
  PART.09
  #传播渠道#
  被选用视频将通过九江文旅、九江新闻网、九江市文化馆视频号、抖音号同步推出。
  PART.10
  #奖励方式#
  1、视频一经录用发布的投稿者可获江西李渡酒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价值680元李渡王·水晶蓝一瓶;
  2、经专家评审获得十佳视频的可获江西李渡酒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价值1499元国宝李渡申遗献礼一瓶及李渡元代烧酒作坊遗址研学游一次。
  PART.11
  #其他事宜#
  1、参赛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举办单位拥有视频所有权和使用权。
  3、活动解释权在举办单位。
  PART.12
  #附件下载#
  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报名表、承诺书)
  九江文旅投稿邮箱:jjswyzx@126.com
  来源:九江市文化馆  
  https://mp.weixin.qq.com/s/kilj70pBT45HgjBSMsuZ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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