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醉美草原亮丽北疆”全区摄影作品展览作品征集启事
(锡林郭勒盟地区)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第八届“醉美草原亮丽北疆”全区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要求,现将征集本次展览参展作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艺术摄影学会
二、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具体时间待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举办。
三、参展要求及报送方式
(一)专业、业余爱好者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加,锡林郭勒盟参展作品由锡林郭勒盟文化馆统一上报。
(二)作品分为A类(纪实类)、B类(艺术类)。
1.纪实类:纪实类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实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需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创作思路等要点)。
2.艺术类:艺术类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等,对创作技法都不作限制。(每件作品除标题外,需有拍摄时间、地点、创作思路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三)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导向正确,主题突出,符合征集要求。
(四)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不超过10张)均可。投稿作品须是2020年以后创作的作品,本次展览不接收在历届展览获奖和入选的作品,不支持一稿多投。
(五)每位作者限投10幅作品,单张为一幅作品,组照为一幅作品,组照限4—10张。只接受JPG格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大小5MB—10MB,每幅(含组照)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别+通讯地址+作品的简要说明(创作时间、创作主题、立意等),简要说明可新建TXT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放置在母文件夹下,同作品图片一同打包成文件压缩,并注明作者姓名、地区、联系电话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投稿者必须保证作品系本人原创作品,并对整体及局部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其作品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引起的相关纠纷的一切后果由投稿者独自承担。
(七)投稿作者均被视为阅读、认同并且自愿遵守参展规则。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展览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四、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设金奖3个、银奖5个、铜奖10个,优秀组织工作奖若干,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五、截稿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作品截稿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二)联系人:
芬可欣(锡林郭勒盟文化馆视觉艺术部主任)
徐壮(锡林郭勒盟文化馆数字信息部工作人员)
邮箱:xuzhuangcn@163.com(投稿后收到投妥提示即为投稿成功)
六、展览退件
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进行退稿,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展览最终解释权)。
https://mp.weixin.qq.com/s/k9ZNrmaOu6mR0U3f5fRI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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