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3-12 15:15:58

“保安杯““建设平安张掖 公安在行动”摄影微信比赛通知

为了大力弘扬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政治建警、文化强警建设,丰富广大民警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警营文化氛围,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职工的职业荣誉和向心归属感,增加公安文化的大众吸引力、社会影响力和时代感染力,经市警察协会、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举办以“建设平安张掖·公安在行动”为主题的“保安”杯摄影、微信(微视频)作品比赛活动。具体参赛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建设平安张掖·公安在行动”为主题,贴近工作生活实际,突出警察特色亮点,用光影手法、艺术视角和图文并茂形式真实反映、生动展现我市公安民警、消防官兵、辅警保安人员在维稳处突、打击犯罪、巡逻执勤、抢险救灾、服务群众、护卫安全等方面的实际行动、火热生活、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旨在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树好民警形象,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参赛对象
全市在编民警、文职辅警、保安人员,包括森林警察、消防官兵及退休民警职工。
三、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一律为电子文档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量不小于3m,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5幅(组)。作品后期可作色调、亮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但不得经过后期过度渲染等合成加工处理,改变原始图像内容的作品谢绝参赛。
(二)微信作品:图片不超过9张,字数不超过1000字,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条;微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要求画面清晰,使用普通话并设置中文字幕,AVI、MOV、MP4、MPEG格式,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条。
(三)报送的所有作品须为2015年以来创作的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深远、格调健康、积极向上,能够真实记录、生动反映身边的工作生活,图片、视频真实感人,语句朴实生动,力争做到思想性、时代感、和艺术性、观赏度、感染力相统一;反映有着制式服装的作品,均须符合规范着装规定。凡报送作品信息不全的不予接收参赛,发现非本人原创、无版权作品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每幅作品文件名处请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微视频注明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相关文字说明等。
四、报评时间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拟在国庆节前统一组织评奖及推介宣传、展示展播。各县区公安局、马场分局、森林公安局、消防支队民警及保安公司人员作品由所在政工部门统一收集和把关报送,局属各单位民警职工等人员作品可由作者本人直接报送。市公安局政治部、市警察协会、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对报送的作品具有宣传和使用权,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作品提供者)承担。   
五、评奖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届时将组织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背对背的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评出获奖作品。同时,根据各单位情况和获奖作品数量,评出优秀组织奖2名。奖项各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设置,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六、参赛方法
摄影类电子版图片作品通过公安OA系统发送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王兴洲处,也可通过刻录光盘、u盘直送寄报。微信、微视频作品先在手机上关注“张掖公安”微信公众号(wxzyga)后, 打开本人参赛作品,点击右上角“复制链接”(须标注“保安杯参赛作品”字样)直接发送至“张掖公安”即可。

联系人:摄影类作品王兴洲 8556158(办)
            微信类作品罗光明 8556021(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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