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5-24 14:10:47

10万元 靖远摄影、文学、微电影作品有奖征集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31 19:14 编辑

关于举办“行进靖远•精彩故事”暨庆祝建党95周年有奖征文摄影大赛的实施方案
    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广大干部群众开拓奋进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全县人民热爱祖国建设家乡的热情,加快靖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行进靖远•精彩故事”暨庆祝建党95周年有奖征文摄影大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

二、承办单位
    靖远红军渡河战役纪念馆,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县文联。

三、作品要求
    1、主题。围绕庆祝建党95周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第二届靖远枸杞爱心采摘节助推富民产业发展等,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靖远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生等方面发展成果,讲述靖远故事、倾诉靖远情怀,记录身边感动、讴歌时代人生,拍摄发展场景、展示靖远形象。
    2、体裁。征稿作品类型为微电影、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新诗、古体诗词)、快板、楹联及摄影等。
    3、内容。作品内容要主题突出,健康向上,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时代性,未曾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4、其他。短篇小说每人投稿1篇,不超过1万字。散文每人投稿1篇,不超过1000字。新诗、古体诗词(须合韵律规则)每人投稿不超过3首,新诗不超过30行。快板每人投稿1篇,不超过100句。楹联(须合平仄对仗)每人投稿不超过4副,单联字数不超过15字。摄影,每人投稿不超过12帧(组),单帧照片规格为5MB、JPG格式。微电影每人(组)投稿不超过2部,每部作品时长以20-30分钟左右为宜,须画面清晰,设置中文字幕。

四、投稿方式
    文学、摄影、微电影作品,电子版投稿至县文广局邮箱:2509877810@qq.com,纸质版、图片、光盘等投稿至县文广局办公室(县二号统办楼1101室)。
    联系人:王学吉   联系电话:13679304451
    注: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详细地址等。

五、征稿范围及时间
    征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于2016年7月15日截稿。

六、奖项设置
    1、微电影,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短篇小说,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散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奖金分别为1万元、5000元、3000元、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诗歌(新诗、古体诗词)、快板、楹联、摄影,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评奖事宜
    成立大赛评奖委员会,评委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大赛邀请县纪委、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对评奖过程进行监督、公证,比赛结果将在靖远县电视台公布。

中共靖远县委宣传部
中共靖远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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