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 爱我灵溪2016摄影作品征集开始啦!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美化我们共同家园 ——爱我灵溪2016摄影作品征集开始啦!为推进灵溪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由中共灵溪镇委、灵溪镇人民政府主办的,以“创建”工作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各阶层人士征集作品。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1
征稿主题内容
1、投稿作品必须是在灵溪镇范围内拍摄。
2、主题内容:能充分体现灵溪镇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的成效,以及仍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内容包括人居环境改善,市民文明程度的提升,创建工作的各项活动,以及在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等与“创国卫”有关的内容。作品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
2
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形式、风格不限,以彩色照片为主,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6幅照片,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
2、投稿作品不能带有边框、水印等非摄影元素;不得改变原始影像,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除机内二次曝光外,不得做人为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在满足以上要求的情况下,允许全景拼接、二次曝光的作品参赛,但须加以说明)。
3、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有发生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者,由投稿者自负。
4、入选作品提交大图的同时,应提交作品的拍摄时间及详细拍摄地点,如:灵溪镇某某社区、村居、小区等。
3
征集时间
本次活动采取分期进行征集。
总征稿时间:2016年6月起至2016年12月30日
第一期:征稿时间:2016年6月15日起至2016年8月1日
第二期:征稿时间: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10月15日
第三期:征稿时间:2016年10月16日至2016年12月30日
年度入展作品2017年1月中旬评选。
(特别声明:总征集时间和分期次数将配合“创卫”工作的进程进行调整,但征集作品数量不变)。
4
参赛要求
1、本次活动专门开设征集摄影作品官方网站,域名:http://www.cnlxw.cn/syzj/所有征集作品必须在官网上投稿。作者在专区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把不同形式的作品分别上传到“相机类”、“手机类”两个类栏目上,同一作品不重复投稿。
2、上传作品格式为JPEG文件,横片长边1024像素为限,方片边长800像素为限,分辨率72dpi。手机类不小于500K,(底片要保留EXIF信息)组照的每张照片必须注明:xx组照之一、xx组照之二,以此类推。
3、征集作品上传之后公开展示,上传作品必须加注题目名称。上传作品可用网名,但必须提供作者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简要说明等,以便联系,个人信息隐藏后台,严格保密。
4、若有不符合本次征集主题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作品,则删除不予参加评选。
5
注意事项
相机类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3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3M)。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6
评选方法:
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委进行各期及年度评选。
7
征集作品数量及稿酬:
分期评选:主办单位在每期截稿后10日内进行评选,每期评出相机类作品80幅(组),每幅(组)可获100元稿酬;
手机类:作品50幅(组),每幅可获50元稿酬。每期一名投稿者最多可入围三幅作品。
相机类年度总评选:从相机组分期入选的240幅(组)作品中,进行公众网络投票,按网络得分占30%,专家评审占70%的比例,凭得分高低从240幅(组)的相机组作品中选出年度奖50名,每幅(组)作品再奖励500元。
手机类作品不进行年度总评选。
八、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苍南欧阳世忠广告设计工作室”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个人所得税由给付单位代缴代扣。各分期和年度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九、凡是投稿者,均视为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规则。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06878611
QQ:380335907
中共灵溪镇委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6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5365320&ver=1&signature=33k4xMp203jTRf0TqAmydo-yedBjBTaS1YGEEccp8EqNPJ26vcCDMsfobYr3RObNBBxkK4x2F0V99xvGFO8*tNy2H9WNFNpeyCmXtELcqWmSvcNOx4VTCZVOCQCWxLv1nk6V3-70FptUJygo7gTNPwGIqqmsfFQmRj04lPYWSUQ=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