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6-22 14:11:04

3000元 乌审旗“十个全覆盖”摄影、诗歌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天天正能量: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乌审旗“十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十个全覆盖”摄影、诗歌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阐释、宣传好 “十个全覆盖”工程,展现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果,充分展示党的惠民政策给农村牧区带来的巨大变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个全覆盖”摄影、诗歌作品征集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在全旗范围内进行征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提交作品,摄影作品每位创作者提交不超过12张,诗歌作品提交数量不限。

二、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体裁、题材紧扣“十个全覆盖”这一主题,黑白、彩色不限,单幅不得超过12张、组照不得超过8张;参赛作品为电子版,作品文件为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1200万;须保留原始数码照片拍摄信息,不允许用图片编辑软件润饰图片或制作特效;作者要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二)诗歌作品。体裁、题材紧扣“十个全覆盖”这一主题,内容要积极向上,充分颂扬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所取得成就;诗歌行数控制在16行之内。

三、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6年6月20至2016年7月1日。

四、奖项设置及参加规则
(一)奖项设置
摄影特等奖1名3000元,获奖证书;
摄影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摄影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获奖证书;
摄影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摄影优秀奖16名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诗歌入围奖50名,每入围一首奖金50元,获奖证书。
(二)作品评选
2016年7月中旬前,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所有评委共同讨论决定获奖作品等级和名次。
(三)集中展示
2016年7月上中旬将择优选择摄影作品和诗歌作品进行集中展出。

五、活动须知
1.本次活动由旗“十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旗文联、旗摄影家协会共同承办。
2.所有报送作品和资料均不予退回。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版权归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播映、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3.组委会不承担参展作品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活动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参展作品的证书等,以报送作品所附信息为准。
5.凡提交摄影、诗歌作品的创作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活动组委会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7582133;电子邮箱:5144432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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