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 民乐县“锦绣山城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民乐县“锦绣山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充分展示民乐县洪水镇山城村自然风光和民俗风情,扩大山城村民俗风情和民俗文化,增进人们对山城生态旅游度假村的关注和了解,推动山城村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特举办民乐县“锦绣山城”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民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民乐县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民乐县金山城生态旅游专业合作社
三、协办单位
民乐信息港
四、征稿内容
以“山城村自然风光和民俗风情”为主题,通过近期或近几年摄影采风过程中拍摄的照片,表现山城村的魅力风光和山城农家民俗风情。
五、征稿范围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参加。
六、征稿细则
(一)作品围绕主题,体裁、形式不限。允许对图片色彩、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作适当调整,不得进行影像合成技术处理。
(二)投稿数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作品要求为jpeg格式,电子版大小不低于5MB。
(三)入选作品请在收到通知5天内向主办方提供作品jpg格式5MB以上的电子文件,如因作者原因延误,主办方将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有权调取获奖作品原始数码文件进行核实,不能提供原片或原始数码文件的作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四)征稿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8月20日
(五)投稿方式:大赛仅接受电子投稿,作品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命名发送至民乐县摄影家协会邮箱mlxshy@163.com。并注明“锦绣山城”摄影大赛参赛作品字样和投稿人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民乐县摄影家协会。联系人:曹芬华,电话:15352166978,QQ,1064351048。
(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在政府推广的宣传画册、官方网站、新闻媒体或展览等公益性活动中重复和免费使用。不是民乐县摄影家协会会员的获奖作者,可作为加入县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承担责任。
(八)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定。本次赛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九)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者,主办者均视为作者同意本次大赛之所有规定。
(十)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十一)大赛征稿时间内,各地摄影爱好者均可免费进入山城村旅游风景区进行拍摄。
七、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业评委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在民乐县摄影家协会公共微信平台(微信号:mlxsyjxh)及民乐信息港公示。
八、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等奖1件,奖金800元;
二等奖3件,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5件,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20件,奖金各100元。
入选作品30件,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一份。
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等级奖的作者不得重复。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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