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 “我爱翠微-翠微在我心中”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我爱翠微---翠微在我心中”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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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内容
展现翠微建设者们挥洒青春和汗水,把翠微建设成为美好家园的艰辛历程,和翠微息息相关的情感故事和精彩瞬间。让我们用手中相机发现亮点、捕捉情感、聚焦工作场景、记录美丽瞬间,来表达我们对翠微的无限热爱和美好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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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员
本次大赛面向公众号粉丝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摄影作品,凡是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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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
投稿: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组委会收到邮件均会在五日内回复。每人限投5张作品。
投稿要求:上传文件夹需要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作品文件需要重命名注明作品名称。上传文件不注明参赛姓名及联系电话视同于放弃比赛资格。(由于投稿数量巨大,方便作品收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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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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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
1588068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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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应体现艺术性、真实性和典型性。时间、题材、体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
(2)上传文件夹需要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作品文件需要重命名注明作品名称。
(3)数码相机及手机拍摄的数码照片均可参与。
(4)作品采用JPEG文件,上传文件不低于1MB,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及原始文件。
(5) 照片仅可作二次构图、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均可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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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参赛作品将决出大赛名次奖,由专家组评选出特等奖1名,获得500元礼品一份;一等奖3名,获得300元礼品一份;二等奖6名 ,获得200元礼品一份;三等奖9名,获得100元礼品一份。优秀奖若干名,获得纪念奖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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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办法
作品将从主题鲜明、创造性和拍摄质量等方面进行评选。大赛评选结果将在翠微可晶摄影俱乐部及翠微官方微信公布。后期敬请关注。
其他规则
1、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
2、参赛者认知大赛进行期间,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被放置到互联网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者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不另付稿酬。
3、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5、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组委会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 13521366348 6816.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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