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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关于鹄山•蒙山故事 文学及摄影有奖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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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0 15:5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大力开发蒙山旅游资源,助推鹄山发展升级,打造新余休闲福地,渝水区鹄山乡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有关鹄山·蒙山故事,旨在更好地挖掘鹄山·蒙山自然及人文资源,为鹄山·蒙山旅游规划设计提供创意素材。
本次有奖征集活动由鹄山乡人民政府、新余日报社新媒体部联合主办,新余市摄影家协会、新余市作家协会协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活动分“旅游主旨宣传语、景点命名创意、文学作品、图片影像”四大类。
2、作品应以鹄山·蒙山独特的生态美景、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间传说为背景。内容应突出新余元素和鹄山·蒙山特点,观点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具有较好的推介价值和人文内涵。
3、新余日报等媒体将从来稿中择优刊载。各类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成册。图片影像类获奖作品可作为新余市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二、征稿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要求:主旨宣传语要求20字以内;文学作品体裁可为游记、散文、报告文学、诗歌、主题歌词等,字数不限;图片影像作品必须拍摄于鹄山蒙山境内,单幅组照不限;景点命名创意应在10字以内,需附创意说明及该景点图片。
2、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得抄袭、使用、剽窃他人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如出现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后果,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3、投稿数量不限,接收电子文件投稿,文学作品请以word文档形式,摄影作品请用jpg格式,文件不小于3M。所有参赛作品提交至邮箱:fsms@126.com
4、每件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的形式命名,并按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地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摄影作品还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
5、投稿者凡存在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或评奖资格。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该规则。
6、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永久使用权。

三、征稿时间
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

四、评奖与奖项设置
1、评奖:
主办方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聘请知名作家(诗人)、资深摄影家和相关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奖项设置:
(1)旅游主旨宣传语作品采用奖1名(奖金10008元);
优秀奖10名(各奖1000元)。

(2)文学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2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1000元);
优秀奖20名(各奖价值200元的鹄山特产)。

(3)图片影像分设图片奖和视频奖。
图片类: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1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600元);
优秀奖40名(各奖价值200元的鹄山特产)。

视频类:
优秀奖3名(各奖600元)。

(4)景点命名创意一经采用每条奖1000元。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鹄山乡人民政府。
4、联系电话:
18107901099(刘先生)
13879026639(陶先生)

渝水区鹄山乡政府
新余日报社新媒体部
2016.03.30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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