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60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5000元 重庆市首届“诗意忠州最美乡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1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6 07:49: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还老百姓蓝天白云、清水绿岸,让农村人居环境“留得住青山、记得住乡愁”,忠县各级各部门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积极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践示范县。为充分展现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河长制工作和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取得的成就,中共忠县县委宣传部、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忠县河长办公室和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重庆市首届“生态美·河长清”诗意忠州、最美乡愁摄影大赛,让广大摄影爱好者一起记录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精彩瞬间。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忠县县委宣传部

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忠县河长办公室
承办单位:

忠县水务局

忠县环保局

忠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主题
“生态美·河长清” 诗意忠州最美乡愁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60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本次摄影大赛共征集作品70幅。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等级奖以上奖项,获优秀奖作品的数量不超过3幅。获奖者所得奖金由忠县水务局负责支付,其个人所得税由忠县水务局代扣代缴。以上获奖作品均颁发重庆市摄协和中共忠县县委宣传部、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忠县河长办公室联合签章的荣誉证书,可作为加入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的计分条件之一。
四、征稿作品要求
1、地域:本次征稿只接受拍摄于忠县本土的作品。

2、作品须符合活动主题,一是展现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取得的成就的作品;二是宣传忠县生态文明建设及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的作品;三是反映忠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河长履职担当的精神面貌的作品;四是宣传忠县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及环境保护精彩瞬间的作品;五是展现忠县双特战略、“一兴四美·七彩大地”美丽乡村建设轰轰烈烈的场面的作品。

3、作品为纪录类。彩色、黑白,单幅、组照(4至8张为一组),均可投稿,一组组照算一幅作品。作品后期只可做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拒绝电脑合成、修改过度的作品。

4、本次活动投稿方式为电子投稿,投稿图片统一为JPG格式,作品文件大小须5M以上,并保留图片EXIF信息,在文件名中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10幅。

5、投稿作品须由投稿者本人原创,并拥有完整著作权,参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责任均由作者全部承担。

6、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编印画册、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7、本次征稿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征稿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若未按征稿规则要求,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项,并要求投稿人赔偿主办单位的损失。因违规等原因取消获奖作品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8、主办单位对大赛征稿启事和本次大赛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5日截稿
六、作品评审时间
10月下旬
七、投稿地址
大赛投稿邮箱:2927119772@qq.com

(请将文件打包,用QQ邮箱发送)

主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杜小林 (023)54893529;15215294555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