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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名城岁月”相机(含无人机)、手机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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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4:5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活动目的与意义

  2020年11月28日是长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也是《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的日子。为营造广大市民学条例、爱名城的浓厚氛围,展现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成果,现举办“名城岁月”相机(含无人机)、手机摄影大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龙岩市摄影家协会

  福建省古韵汀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长汀县汀州乐府演艺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长汀县创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长汀县摄影家协会

  福建省手机摄影协会长汀分会

  三、活动主题

  走进长汀,聚焦名城,宣传《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展现长汀历史文化保护成果及名城项目建设。

  四、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18日

  评选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0日

  五、参与方式

  1.相机类作品命名格式:相机类+标题+姓名+电话

  2.手机类作品命名格式:手机类+标题+姓名+电话

  3.无人机类作品命名格式:无人机类+标题+姓名+电话

  4.投稿作品按要求命名后用文件夹打包压缩传送至投稿邮箱(文件夹命名格式:相机类+名城岁月+姓名+电话;手机类+名城岁月+姓名+电话;无人机类+名城岁月+姓名+电话),同时用2-3句话表述作品内容或拍摄灵感。

  在线投稿邮箱:138290388 qq.com

  联系人:郑献兴18906978829

  咨询电话:15959701285(吴先生),15716061916(丘先生)

  六、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在长汀历史城区范围内取景拍摄(详见附件),凡是反映长汀县名城保护、文物保护、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俗等方面内容的摄影作品均在征稿之列。(注:作品仅限2015年至今长汀历史城区内拍摄的照片,使用设备不限。)

  2.一律采用电子版投送稿件,照片格式:JPG,照片规格:长边1920像素。

  3.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张,一组算一幅)。

  4.作品应充分展现长汀历史文化名城的风采,保持原真性,可以做适当的后期调整、修饰等处理,不允许做大幅度更改、变型、组合而无法呈现真实场景的后期处理。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为便于摄影家采集素材,活动期间在长汀城区各景点凭县级以上摄影证可免门票。

  7.入选和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大图,有权对作品进行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相关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

  8.主办方对本次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同意本方案之所有规定。

  七、奖项设置

  1.拟评出相机(含无人机)作品70幅,设奖如下(税前奖金):

  奖项

  幅数

  奖金/幅

  优秀奖

  20幅

  1000元+3张城区景点联票

  入围奖

  50幅

  300元

  2.拟评出手机作品70幅,设奖如下(税前奖金):

  奖项

  幅数

  奖金/幅

  优秀奖

  20幅

  1000元+3张城区景点联票

  入围奖

  50幅

  300元

  同一作者在相机组及手机组优秀奖均不超过3幅(含3幅);获奖作品颁发主办方盖章获奖证书;

  八、评选办法

  由龙岩市摄影家协会邀请专家评选。

  附件:长汀历史文化名城地段保护范围图

  注:红色线条范围内为本次活动有效区域。

  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龙岩市摄影家协会

  福建省古韵汀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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