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87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用镜头记录醉美松江,这个摄影大赛邀你来参加,还有奖哦!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1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4 14:2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8 06:03 编辑

  为在加强网络正能量引导、传播松江正面形象、抓好治网管网用网新格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由松江区委宣传部指导,松江区委网信办主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文联、区摄影家协会等协办2020年“网聚上海·醉美松江”手机摄影大赛,依托“上海松江”政务新媒体矩阵、区域知名自媒体等平台,动员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掘身边的“松江之美”。

  活动时间

  征稿时间:2020.11.23——2021.1.20

  评审阶段:2021.1.21——2021.1.26

  人气投票:2021.1.27——2021.1.31

  获奖公示:2021.2.1

  征集内容

  按类别进行分类征集。

  1、“自然之秀”:反映松江全域旅游的秀美景色,拍摄内容可以包括广富林遗址公园、郊野公园、佘山森林公园、上海辰山植物园以及美丽乡村、美丽街区等;

  2、“科创之城”:松江作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策源地,“科创”因子为城市发展注入源源活力,拍摄内容可以包括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双创集聚区、高新技术企业及反映科创元素的场景等;

  3、“人文之蕴”:从广富林文化到江南文化,松江有着悠久的历史,也积淀下如顾秀、十锦细锣鼓、丝网版画等一大批“非遗”,拍摄内容可以包括各类历史建筑、“非遗”文化、市民文化活动等;

  4、“劳动之美”:“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劳动者是新时代最美的追梦人,拍摄内容可以反映出广大劳动者在工作中努力拼搏、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画面;

  5、“生活之乐”:松江是一座宜居文明的城市,生活于此,享受于此,拍摄内容可以聚焦普通市民日常中的生活点滴、快乐瞬间、亲情时刻等;

  6、“志愿之彩”:松江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区,无论是街头或是巷尾,都活跃着志愿者们的身影,拍摄内容可以反映出广大志愿者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画面。

  征稿要求

  1、选择投稿的主题,提交照片原图及附上文字简介(100字内)后投稿;

  2、参评照片必须由手机拍摄,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查阅原始文件,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评照片,将被视为无效作品;

  3、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组照为4-8张),上传的作品要求为JPG格式,长边不低于3500万像素,不得采用添加LOGO、水印边框、题注或署名等形式;

  4、作品不可改变原始影像,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

  5、照片拍摄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地区;

  6、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为2018年1月起拍摄的照片。

  评委阵容

  将由区摄影家协会组织专业评审,并且参考在线投票结果确定奖项归属。

  奖品设置

  优秀奖(20名):500元+证书

  入围奖(50名):200元+证书

  人气奖(5名):300元+证书

  权利声明

  1、如因参与者提交的参赛照片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主办方因此受到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因参与者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者未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导致活动主办方未在有效期内无法联系获奖用户的,视为该获奖用户主动放弃奖品;

  3、参与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4、获奖参赛作品稿酬所产生的税费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5、主办方有权使用征稿作品进行大赛活动相关的非商业性宣传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将作品用于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印刷品、影展等非商业性质的活动宣传中,有效期【壹】年;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作为商业性宣传使用,有效期【叁】年,但主办方需自行获得作品所涉及的第三方权利授权,包括但不限于肖像、类似物品和其他具有专用权属性的权利,图虫可提供协助。

  6、参赛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主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本声明的权利。

  指导单位: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融媒体中心

  上海市松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松江区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上海图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