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01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千年渔乡.半岛象山”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1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4 14:4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象山系中国浙江省宁波市辖下的一个半岛县,居长三角地域南缘,处浙江省东部沿海地带,位于象山港与三门湾之间,三面环海,两港相拥,因县城西北有山“形似伏象”而得名。海洋资源丰富,608个岛礁星罗棋布,耕海牧渔历史悠久,千年渔乡风情独特,百里黄金海岸风光优美,是理想的摄影创作基地。为展示象山海洋文化魅力,打造象山摄影旅游特色品牌,扩大象山知名度、影响力,特举办本次摄影大展。

  入展设置: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800元。

  以上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大众摄影》杂志社向入展投稿者进行给付,并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入展作品还将免费获得在大众摄影新媒体及合作平台“大众影廊”展示、推广的待遇。

  投稿须知:

  大众摄影网内投稿区,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征稿规则:

  1、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每位作者入选作品不超过3幅。

  2、作品拍摄时间不限,照片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体裁不限,单幅、组照(4幅或以上)均可,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3、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底),请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按时提供,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本次大赛入展作品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大众摄影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大众摄影将公布入展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涉旅场所展示、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代理费

  联系方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