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征稿啦!你能拍出新余的“水韵之美”吗?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3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4 14:3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余“水韵之美”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新余市委网信办

  承办:新余市摄影家协会、大江网新余分站

  协办:新余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大江网新余频道、大江新闻新余头条

  二、活动主题

  以宣传新余“水韵之美”为主线,展示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以来新余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2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

  四、截稿时间

  征集截稿时间:2021年11月12日

  五、征集内容

  1.“生产方式、产业变迁”图片内容征集

  记录江河沿线的经济发展现状,展示沿线地区生产方式和产业的发展变迁,展示绿色经济的无限潜力。

  2.“水乡人家、多彩生活”图片内容征集

  探寻水乡人家的意境、风情,讲述沿线人民在传统、乡愁与现代相融合的社会、文化变迁中的多彩生活。

  3.“原生态之美”图片内容征集

  发掘新余水系的原生态之美,展示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六、征集要求

  1.作品格式

  图片作品以电子文件提交,单幅或组图(不少于5幅),格式为JPEG,保留exif信息,单张照片文件大于3M。

  2.作品版权

  参赛图片必须是原创作品,享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且未侵犯他方的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提交的作品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凡活动作品,默认创作者允许主办方、承办方拥有作品转发权、展示权、宣传推荐权。如因作品版权问题,产生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个人承担。

  活动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非商业盈利之使用权(包括媒体宣传、画册、公益广告、展览、宣传资料等宣传),不再另行通知和给付稿酬。

  3.参赛须知

  作品必须在新余市境内拍摄(作者不限地域),提倡新作,讲求真实性,以纪实的方法运用摄影艺术技巧,形象地表现主题。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社会各界均可投稿参赛,作品只收电子文档作品来稿。

  投稿邮箱:304752978 qq.com,邮件标题注明“新余水韵之美+作者名称+联系手机号码”。反映水的原生态之美的作品,附文档100-300字内进行项目说明。

  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来源:新余文艺

  编辑:陈曦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