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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石榴杯·感恩奋进跟党走”新媒体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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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2 11:3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指示精神,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开展巴彦淖尔市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良好舆论氛围,近期开展“红石榴杯·感恩奋进跟党走”新媒体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恩奋进跟党走·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上作示范
  二、主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委统战部
  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
  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扣树立民族团结正面形象主题,适应互联网传播规律,面向全社会征集以巴彦淖尔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优秀事例的新媒体作品,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小故事讲述大道理,让民族团结好声音传遍城乡大地。作品要能反映巴彦淖尔各族人民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的宝贵品质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全面展示巴彦淖尔民族团结正面形象。
  参赛作品要确保自主原创,不存在版权纠纷,不照搬照抄,不夹带私货,不包括商业推广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得植入广告,若发现相关问题一律取消参评。
  (二)时长要求。作品时间长度最短不低于30秒,最长不超过4分钟。参赛作品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创作完成的作品。
  (三)作品形态。作品形态不限,鼓励采取创意宣传片、微综艺、脱口秀、VLOG、纪录片、动漫等形式,利用声画、剪辑技巧、特效等技术手段。
  (四)版权要求。作品版权明晰,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权等无争议。创意不得抄袭。作品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投稿即表示授权组委会用于赛事宣传及作品展播。获扶持作品版权及传播权归主办方所有,双方签署相关授权协议。
  五、大赛进程
  2023年9月启动;9月至11月底征集展播作品;12月份进行评审。
  六、参赛范围
  大赛作品征集面向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行业影视制作机构、其他机构,及全国拍客达人、广大网民等,广泛征集短视频。
  七、参赛方式
  各参评机构及个人在2023年11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及作品说明发至邮箱:bsmztjjbcj@163.com。作品说明要求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参赛作品发布时间、平台及作品简介。
  八、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将组织专家评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4名。
  奖励金额:
  一等奖3000元1名
  二等奖2000元2名
  三等奖1000元3名
  优秀奖500元4名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作品要求为投稿者原创作品并具有完整版权,具有著作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禁剽窃、抄袭,未侵犯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3.参赛作品内容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
  4.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有权对其进行加工和再创作。
  5.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6.作品一旦参赛,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人:何晓明
  联系电话:0478-8758650 0478-8785652
  巴彦淖尔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来源:巴彦淖尔民委
https://mp.weixin.qq.com/s/FlJpZk2kwZDBYXeIkZYd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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