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9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眼中的文明扶绥”摄影作品征集大赛和“我心中的文明扶绥”征稿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1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9 14:5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推动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开展,着力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中共扶绥县委员会宣传部、扶绥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扶绥县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扶绥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我眼中的文明扶绥”摄影作品征集大赛和“我心中的文明扶绥”征稿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活动内容
  “我眼中的文明扶绥”
  摄影作品征集大赛
  1.活动主旨
  紧扣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开展以“我眼中的文明扶绥”摄影作品征集大赛,面向广大市民群众、摄影艺术爱好者征集与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的摄影作品,真实地展示全县上下发扬“勇争第一”的扶绥精神,积极创建广西县域经济第一强县战略目标,在经济社会建设过程中取得的巨大变化,特别是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城市建设等成效,也可展示我县的秀丽景色及丰富的民族风情等,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情,营造全民创城的社会氛围,掀起人人为创城出力的新高潮。
  2.征集对象及要求
  (1)县内外摄影爱好者等均可参赛,不收参赛费,来稿不退,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次摄影活动的主旨要求,一律取材于扶绥县域,作品内容健康向上。
  (2)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创作,不得剽窃。作品拍摄时间不限。有关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数码格式要求以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少于3MB。单幅与组照不限(组照限4幅以内),每位作者参赛作品数量每组限12幅以内。
  (3)参赛作品应以纪实手法表现,后期加工仅限于剪裁和简单的对比度、色调、明暗的调整,不得用数码或暗房手段对照片进行挖补、变形拉伸等加工,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3.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23日—11月30日。
  4.投稿方式
  作品注明“我眼中的文明扶绥”摄影征集大赛字样,以电子形式发送到扶绥县文联《甜乡》电子邮箱:fstianxiang503 163.com。(联系电话:0771-7531503;联系人:钟立婧)。每幅作品独立标明名字,顺序是:作品名字+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请参赛作者自行保留原始数据底片。
  5.奖项设置
  一等奖3幅,奖金各4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8幅,奖金各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10幅,奖金各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15幅,奖金各1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6.评选方式
  2023年12月1日至5日,由主办方聘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公正评选,并及时颁奖。
  “我心中的文明扶绥”
  征稿大赛
  1.活动主旨
  紧扣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开展以“我心中的文明扶绥”为主旨的征稿大赛,以文学艺术形式反映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效和全县上下发扬“勇争第一”的扶绥精神,积极创建广西县域经济第一强县战略目标,作品要注重文学品味,内容健康,情感真挚,语言清新,力求贴近生活,时代性强,抓住活动主旨,抒写精品力作,鼓舞人心,切实提高全县广大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度、参与率,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体裁要求
  体裁不限,小说、散文、诗词均可。
  3.
  征稿对象及要求
  县内外文学爱好者等均可参赛,不收参赛费;来稿不退,严禁剽窃、抄袭,文责自负;每人限投作品3篇以内,古诗词作品要按照格律要求,新旧韵均可,现代诗歌在90行以内。
  4.征稿时间
  2023年10月23日—11月30日。
  5.投稿方式
  作品注明“我心中的文明扶绥”征稿大赛字样,以电子形式发送到扶绥县文联《甜乡》电子邮箱:fstianxiang503 163.com。(联系电话:0771-7531503;联系人:钟立婧)。每幅作品独立标明名字,顺序是:作品名字+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请参赛作者自行保留原始稿件。
  6.奖项设置
  一等奖3篇,奖金各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6篇,奖金各4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10篇,奖金各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13篇,奖金各1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6.
  评选方式
  2023年12月1日至5日,由主办方聘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公正评选,并及时颁奖。
  二、应征作品权属
  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对获奖作品有权继续用于其它非商业性宣传活动(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报道等),不另付稿酬。
  三、刊登宣传方式
  获奖作品由大赛主办方甄选部分优秀作品推荐在扶绥电视台、扶绥政府门户网、魅力扶绥微信公众号以及《今日扶绥》《甜乡》等媒体平台上刊发或播出。
  https://mp.weixin.qq.com/s/RqqgTW7f5nenXxijwZ-_Rg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