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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像记忆·贵州省乡村振兴摄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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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6 18:5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征稿主题
  以坚持集中呈现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贵州人民群众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贵州乡村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以及贵州省乡村振兴推进进程和发展成就。
  二、征稿内容
  围绕贵州省内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生动呈现推进实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从乡村振兴新现象、新时尚、新科技等”小切口”入手,以小见大、以点带面,用镜头聚焦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做到见人、见事、有故事,用光影讲好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背后故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产业振兴:展示农业生产现代化、农村企业发展、农村市场繁荣,体现乡村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作品。例如:绿色农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东西部劳务协作、农村电商、农村传统手工作坊、农业现代化设施提升、机械化田间劳作、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农村社区科技发展、企业定点帮扶、立体种植养殖、特色农牧产业基地、智慧产业园区建设、农旅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乡村公共服务改善等。
  (二)人才振兴:反映扎根农村的”土专家”、”田秀才”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技人员、农业服务人员等方面作品。例如:新时代农民专家代表、大学生村官、乡村本土人才培养、返乡致富能手、智慧农业生产代表、乡村直播达人、享受采摘喜悦的村民、新农民典型代表、青年创业模范、乡村好人好事、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
  (三)文化振兴:反映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乡土民风,增强乡村文化自信,映射乡村文化底蕴和人文魅力,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等方面作品。例如:中华民族大家庭文化交融、传统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乡村文旅兴盛、农村移风易俗、红色文化传承与发扬、本土戏剧传承、农耕场景体验等。
  (四)生态振兴:反映乡村自然风貌、绿水青山、美丽乡村建设、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等方面作品。例如:乡村振兴示范带、生态保护、休闲露营、美丽宜居小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乡村绿色发展、特色民居建筑、乡村康体养生、田园风光等。
  (五)组织振兴:反映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作品。例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建引领创业故事、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群众办实事和服务乡村振兴的事迹、培养发展乡村振兴带头人、惠民惠农政策宣讲、传承良好家风、讲述文明乡风、弘扬清廉之风等。
  三、入展设置
  征集时间:2024年5月—8月31日截止。
  入展设置:入展作品100幅/组(每幅/组给予一定稿酬),颁发证书。并作为加入贵州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入展作品推荐进入贵州省摄影家协会“黔像记忆”图片库用以宣传推介,特别优秀的入展作品推荐进入中国摄影家协会乡村振兴影像创作项目。
  四、投稿规则
  1.贵州省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具有贵州户籍或在贵州省工作、学习、生活的)。投稿作品符合主题要求,内容积极向上,须为2017年10月18日“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拍摄的作品,并特别鼓励新人新作。
  2.投稿作品须是电子版投送(不收纸质作品),作品规格为JPG格式,长边不低于4000像素,文件大小在5MB以上。题材、体裁及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组照一律按拼版组图,再附单幅作品打包投稿。
  3.作品须有真实准确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对画面的描述,关键人物的姓名,重要的背景信息等。投稿文件备注要素:“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作品备注要素不齐者,不予参评。
  4.每位投稿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作品应独立实名标注,不得多人共同创作。投稿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5.来稿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除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允许对其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限彩色作品,历史老照片除外。不接受创意类作品。
  6.承办方为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并支付稿酬,可按贵州省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
  7.对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如抄袭他人作品或违规投稿,取消参评资格。组委会将全程监督投稿、评审全过程。
  8.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在投稿过程中因其他意外情况所造成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赔偿责任;
  9.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主办方有权使用所有入展作品(包括展览、出版、对外宣传和在媒体上发表等),并不另付稿酬。
  10.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组委会。
  黔像记忆·贵州省乡村振兴摄影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贵州省摄影家协会(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137号省文联综合楼404办公室;电话:0851-85874948;联系人:邱老师、黎老师)投稿邮箱:3160078988@qq.com
  (来源:省摄影家协会)
  https://mp.weixin.qq.com/s/MZQQCQrxlnlGej_fAf7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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