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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秋之美”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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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0 15:3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活动主题:夏秋之美
  (一)夏秋两季美丽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及农业生产活动:
  1.展现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时节独具特色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
  2.展现夏日避暑、夏收、夏季活动、辞夏迎秋、秋来炎暑消、金秋时节、晒秋、秋高气爽等具有季节特点的场景;
  3.展现7月至10月的大美万州。
  (二)7月至10月的各种节日、纪念日场景(照片场景与节日、纪念日内容相关即可,不一定为该节日、纪念日举办的活动):
  1.建党节、建军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
  2.全民健身日、中国医师节、农民丰收节、世界旅游日、烈士纪念日、世界粮食日。
  二、活动时间:
  拍摄时间:2022年以来
  投稿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
  评选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
  颁奖时间:2024年7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万州区纪委监委万州区文联
  承办单位:万州区摄影家协会
  四、参与人群:
  所有摄影爱好者
  五、征稿规则及作品要求
  1.照片拍摄地点为万州区内,且为2022年以来拍摄的照片,未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发表过;
  2.作品为JPEG格式,长边为2000像素的文件。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3.初评入选的,照片在万州区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通知投稿者,入选作者请按要求提交该作品5M以上的电子文件,并寄达指定邮箱,如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电子文件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4.单幅作品命名:《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如:《秋韵》+武陵镇+张三+13999999999
  组照作品命名:标题+(组照序号)+拍摄地点+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如:《秋韵》+(组照1)+武陵镇+张三+13999999999
  《秋韵》+(组照2)+武陵镇+张三+13999999999
  电子文档请放入“夏秋之美+姓名+电话”的文件夹中打包发送到邮箱153616291 qq.com;
  5.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为原创,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若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投稿照片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投稿即代表授权主办、承办单位用于非盈利性宣传活动,并授权万州区纪委监委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投稿,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采用的,网站在著作权存续期内,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宣传和展示(未获奖照片若经区纪委监委投稿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采用,区纪委监委按照200元/幅的标准给予稿酬)。若主办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职工投稿参与活动,视为授权万州区纪委监委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投稿,其作品入选本次活动并获奖不获取奖金奖励。
  (六)本次大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
  所有获奖作品都可获得万州区摄影家协会相应积分,作为加入万州区摄影家协会和评选万州区摄影家协会年度“十佳摄影艺术家”条件之一。
  七、特别说明
  (一)本活动及公告解释权属于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大赛活动公告的各项规定。若未按征集大赛活动公告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入选资格。
  (二)本活动解释权属于活动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之所有规定。
  https://mp.weixin.qq.com/s/W8HuW-q1zbOecOQUJ7Rf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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