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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政通置业杯”大美泗洪·春之韵全国摄影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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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 14:1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随着2013年“大湖湿地·水韵泗洪”全国摄影大展的成功举办,75万亩洪泽湖大湿地——这幅原始、自然、神奇的旖旎画卷正逐步向世人展开;一个用水诠释美的苏北明珠也正散发着迷人的光芒与魅力。

为了进一步展示“大湖湿地、水韵泗洪”的美好生态,树立泗洪优秀的旅游城市形象,中共泗洪县委宣传部与中国摄影报社、江苏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大美泗洪·春之韵”全国摄影作品征集。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中共泗洪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泗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江苏政通置业有限公司、洪泽湖湿地公园、泗洪广播电视台、宿迁日报泗洪记者站、泗洪县摄影家协会、微讯泗洪、泗洪风情网、泗洪影坛、微泗洪、掌上泗洪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征稿细则:

1.作品要求:

全面征集反映泗洪县春季自然景观、人文风情、生态环境、洪泽湖湿地风光以及城乡建设、节庆活动、工业突破、农业发展、网络创业等内容的摄影作品。纸质作品投稿,不得装裱,作品长边不超过10英寸,异形作品单位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每人限投5幅(组照由4-8张组成,一组算一幅)。每幅作品背面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与通信地址。

2.征稿时间:

5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3.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稿酬由泗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特别说明:

为扩大泗洪旅游宣传力度,投稿作品须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网站、论坛及县级以上报刊、杂志发布,并请保存屏幕截图或照片,以备入展查证。入展作品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始影像,JPG文件不低于5MB,TIF文件不低于50M,如不按规定时间上交,视作自动放弃奖项。历届“大湖湿地 水韵泗洪”全国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谢绝投稿。

对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保留作者署名权。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投稿者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展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该规则。

5.投稿地址:

江苏省泗洪县党政办公大楼1402室  邮编:223900

联系人:毕书强1381242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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