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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自然生态,醉美宅梧”摄影大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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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14:4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宅梧镇龙潭山,抗战时期,轰轰烈烈的龙潭山战役就在这里展开。

“自然生态,醉美宅梧”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鹤山市宅梧镇,位于鹤山市西南部,与开平市苍城镇、水井镇、以及高明市杨和镇、更合镇接壤,该镇地处亚热带,属丘陵地貌,气候温和,土壤肥沃,山林资源和水资源丰富,是鹤山市的农业大镇,素有“鹤山粮仓”之称。为进一步丰富宅梧镇的旅游文化,充分发挥宅梧旅游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挖掘其旅游文化资源,创新旅游模式,促进文化、经济全面繁荣,带动和巩固宅梧旅游的可持续性,丰富其旅游内涵,打造四季有特色、四季皆宜游的全域旅游文化新品牌,特举办“自然生态,醉美宅梧”摄影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鹤山市摄影协会
   三、大赛主题:以反映“自然生态,醉美宅梧”的所有特点为主题,集绿色生态旅游观光、山水田园、人文景观特色综合旅游资源,强调自然与人文结合的旅游内涵,构建观光游览、休闲娱乐、天然养生等为主体的全域旅游大格局。


                        (摄影:欧蕊荣)
   四、参赛资格:不论工作、生活地点,凡摄影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五、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每人不超过3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6张,规格统一为5R,本次大赛只收2016年2月后拍摄的作品,不收旧作。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参赛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地址、邮编、电话,除入选作品外,其余落选作品赛后退还。获奖作品一律要提供作品电子文件,如不提供电子文件的,视为作者自动弃权处理。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方对获奖、入选照片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摄影:黄德光)


                          (摄影:欧蕊荣)
六、评选事项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事项
为收集更多优秀作品,本次摄影大赛分为多次评选。另外为了让全社会广泛关注本次活动,摄影大赛特别设立“自然生态,醉美宅梧”摄影大赛微信朋友圈传播特别奖,欢迎微信用户通过将自己拍摄或朋友拍摄的反映宅梧镇美景图片转发至朋友圈,将点赞或点评的截屏发给主办方,根据集的点赞和点评多少评奖。
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将于鹤山市摄影协会网上展出及鹤山发布、鹤山信息、鹤山文化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二)截稿时间及评选:
第一次截稿时间:2016年8月28日;
第二次截稿时间:2016年11月28日;
第三次截稿时间:2017年3月15日;
第四次截稿时间:2017年5月28日。
微信朋友圈传播特别奖截稿时间:2017年5月28日
最后从以上四次评出的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中汇总总评。
(二)奖项设置
1、四次初赛各评:
一等奖 1 名,奖  金500元;
二等奖 2 名,各奖金300元;
三等奖 3 名,各奖金200元;
优秀奖45 名,各奖金50元;
2、总评
一等奖 1名,奖  金3000元;
二等奖 3名,各奖金1500元;
三等奖 6名,各奖金10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金300元;
入选奖40名,各奖金100元;
3、微信传播特别奖
一等奖 1名,奖  金800元;
二等奖 2名,各奖金500元;
三等奖 3名,各奖金2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金50元;
以上奖项获一、二、三等奖作者不能重复得奖,如同一作者有一幅以上作品入等奖奖项,取其最高奖作品,其余额由下一作者作品顶上。
七、收稿地址:
鹤山市沙坪镇南兴路71号,鹤山市文化馆鹤山市摄影协会
联系电话:13702713917
邮编:529700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3035373&ver=1&signature=qzSEOfre3VNvblF03xqAe0Qd*Zq25WFZYXIcME4OEW7GnXW4b1HzHMPfBz4rsKdjIXy48E3q2rjm3Fs3ejIZfTEvs3fdvAfffna5yb4ak5wSUmPNoD8DPpt7dkB9W2Fs6czIdUidAXIReBPbwqoDt9bmxg334bFOlHCy37Cjf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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